海巡署16日證實,將一艘除役的500噸級巡防救難艦援贈菲律賓,該艦現已登記為菲律賓籍執法船「BLINGNO.1」(Bling No.1)。海巡署表示,此案係援例辦理,台灣多年來曾致贈船艇予馬紹爾群島、帛琉、吐瓦魯等國,以深化國際合作。
媒體第一時間依外型與除役時間,多認為是2023年10月27日除役的連江艦(CG125);但有船迷比對船艏錨鏈孔,指連江艦是「2方1圓」,同級金門艦(CG123)是「1方2圓」,指「BLINGNO.1」與金門艦吻合。另連江艦2023即除役,而金門艦先前狀態是「停航」、規劃2026年除役,時程較符合現在才整修移交。該級艦由中信造船建造、2008年服役,採噴水推進與艦艉輔助舵,最高航速約30節、續航力約5200浬,機動性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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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追蹤系統顯示,該船已卸除原20毫米機砲與50機槍等武裝、塗銷海巡塗裝,並掛上菲律賓國旗。有消息稱該船未來可能轉作海洋保育科研用途,而非單純執法艦。海巡署強調,台灣作為區域負責任一員,已與菲律賓簽署漁業協定並建立協商機制,未來將持續在海洋研究、人道救援與海難搜救領域合作。
不過,相關援贈在網路上出現3疑問。一是海巡署稱「援例」,到底台灣過去曾對那些友邦贈送船艇?二是台菲過往屢傳漁業糾紛,贈執法船抓捕台灣漁民?三是整修經費不明。
對於「援例」說,海巡署新聞稿指出「多年來曾致贈馬紹爾群島、帛琉、吐瓦魯等國家船艇」。經查證,台灣在2020、2021、2024分別贈與前述3國2艘新造小型巡防艇,目前由使用國運用在巡護、救援、戒護任務上。台灣在2012年將除役試驗船「海富號」贈與馬紹爾,馬國改裝為貨船,用於改善離島運輸。另外,海巡署新聞稿中未提到的前邦交國諾魯(現改名瑙埃羅,2024年與台斷交),該國也曾在2021、2022年受贈2艘新造小型巡防艇,唯斷交後未確知贈送艇使用狀況。綜合來說,過去援贈先例:多為新造小型巡防艇,對象以太平洋邦交國為主,用途以近海巡護、打擊非法捕魚、搜救為主。轉移除役中型巡防艦給非邦交、且存在海域重疊的鄰國則為「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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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網友評論與文章回顧2013年「廣大興28號事件」,菲律賓公務船對台灣漁船掃射,造成船長洪石成死亡,引發強烈反彈,後促成2015年《台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約定避免不必要武力、建立通報與迅速釋放機制。還有人整理諸多案例:2015年,「昇豐12號」,遭菲方扣押,繳5萬美元罰款才獲釋;2021年,台灣漁船在台菲重疊海域,遭菲國公務船登船檢查,海巡艦馳援;2025年,「昇漁豐號」遭菲方帶回港口,雙方對船隻位置各說各話。質疑未來獲贈船艇若侵害台灣漁民權益將情何以堪。學者則有人緩頰,認為贈船有助菲律賓強化海上能量、共同因應中共灰色地帶擴張。
至於經費問題,過去援贈友邦船艇,經費多由外交部援外基金支應。但菲國並非邦交國,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質疑:「修繕的費用到底從哪裡出來的?是不是由我們支出?我們才剛審完預算,外交部預算裡面沒有看到,內政部是不是有編列?」她並提到今年5月日菲經濟海域協調排除中華民國一事。整修經費由哪個部會負擔,目前仍未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