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神經外科主任名醫楊孟寅、鄭文郁,2023年起放任醫材廠商幫患者動刀,經基層醫護錄影舉發,嚴重違反醫療倫理。台中地院今日依違反醫師法,判楊孟寅1年4月、鄭文郁1年2月,均緩刑4年。台中榮總今日回應,尊重司法判決。相關醫師將移送考績委員會議處;已強化手術室的管理及即時通報機制,確保病人的安全。
台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腫瘤神經外科主任楊孟寅、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於2023年起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合作關係,在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讓不具醫師資格的陳姓、林姓醫材廠商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
持續更新:AI 滅世在即? 唐鳳也發聲:還來得及
並且楊孟寅、鄭文郁會同醫材廠商共同隱匿「代刀」事實,向衛福部詐領健保署診察費、手術費,給付醫療點數費用合計15萬2731點,經點值換算為15萬2731元。檢方指出,醫材廠商還會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2至3成款項,交給楊、鄭二人作為「公關費」,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之違法模式。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被告5人犯後均坦承犯行,且尚無證據證明有病患因此受到身體健康實際傷害,且被告5人已分別與本案全部病患或家屬成立調解、和解,應給付賠償均已履行完畢。另外,楊、鄭二人也遵從健保署緩刑條件要求,分別捐款100萬元至健保愛心專戶,因此給予5人緩刑處分。
法官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各判楊孟寅判刑1年4月,緩刑4年;鄭文郁,判刑1年2月,緩刑4年;陳姓廠商判刑1年,緩刑3年,支付公庫20萬,沒收犯罪所得33萬元;2名林姓廠商各判刑8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1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29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