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因涉及台南學甲爐渣案,一審遭判刑 8 年又 6 個月,另又因涉嫌土地詐貸案遭檢方追訴,先前被施以科技監控及限制出境、出海。不過,郭再欽近日經法院裁定撤銷科技監控,不必再配戴電子腳鐐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對此提出質疑指出,郭再欽以「在國內有固定居所,且已經限制出境出海」為由,獲法院免除科技監控。相較之下,前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因涉嫌偽造文書遭起訴,即使已當庭認罪,且年近 80 歲、身體狀況不佳,仍須配戴電子手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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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比較兩人案件表示,指郭再欽除了涉及學甲爐渣案,另被追訴土地詐貸,涉嫌透過偽造文書向合作金庫及台灣銀行超貸約 1.9 億元。她並稱,學甲爐渣案涉及的不法獲利高達 21.6 億元,不論其案件情節或涉及金額,皆遠遠高於黃呂錦茹。她質疑「為何中華民國法院對於郭再欽和黃呂卻有如此不公平的差別待遇?」

對此,王鴻薇批評,原因只有一個 :「郭再欽不僅是台南名人,更是前民進黨中執委。」她提及過去吳乃仁涉 1.7 億台糖案,以及林智堅任內 12 億新竹棒球場爭議,最後直呼「民進黨再次完美示範民進黨證是多麼萬能無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