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將持有類菸品(如電子煙)納入行政罰,使用或持有將罰3萬元至10萬元,為鼓勵民眾於修法前主動清空手邊違禁品,今(8)日起啟動電子煙回收機制。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即日起亦同步於衛生局、全市38區衛生所及社區心衛中心,設置共43處回收點,就近提供民眾便利回收管道。

衛生局表示,衛生福利部為加強菸害防制及遏止毒駕行為,保障國民健康及公共安全,已完成《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經行政院院會審議通過,後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這次修法重點之一為將持有類菸品(如電子煙)納入行政罰,亦提高使用或持有類菸品的罰鍰。為此,即日起啟動電子煙回收機制,鼓勵民眾主動回收,並將持續至新法修正通過施行後滿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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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強調,電子煙就是違禁品,民眾應把握回收期間,落實「電子煙不要留,速速回收遠離危害」,主動將欲回收的電子煙產品自行投入各回收處指定回收桶內,無須登記或做任何查驗。此外,為協助民眾遠離各項菸品危害,且免於修法後因持有受罰,衛生局除提供電子煙回收服務,亦於各回收點提供戒菸相關宣導文宣,歡迎民眾免費取閱參考,獲取戒菸及健康相關資訊。

衛生局指出,「所有菸品皆有害,電子煙會釋放多種有毒化學物質,對肺部、心血管與腦部發育造成嚴重危害!」民眾切勿因其外型新穎、口味多元或有錯誤認知而嘗試使用,應落實「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三不原則,遠離新興菸品危害。

衛生局提醒,有戒菸需求的民眾可善用專業戒菸服務,透過專業人員協助提高戒菸成功機會,亦可運用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及戒菸諮詢、藥物治療等服務,或洽詢高雄市二代戒菸合約醫事機構及社區藥局戒菸據點(https://gov.tw/juM),尋求適合自身需求的戒菸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