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3)日通過運動部擬具的「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並將把法案名稱修正為「國民運動法」。根據草案,條文將性侵害、嚴重霸凌、體罰或授意選手使用禁藥等行為列為「消極資格」,並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會建立「不適任教練查詢系統」。此外,體育班將走入歷史,朝「社團化與社區化」發展。至於何時開始,運動部長李洋表示,會請教育部報行政院核定後才會執行。

行政院今召開院會後記者會,發言人李慧芝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發言表示,運動部成立的目的之一,是為了落實賴總統「健康台灣」的政見,並提升國人健康。他說,此次修正條文內容增加到 12 章、70 條,內容包括適應運動、運動裁判、運動產業與文化等,來形塑多元、平權的運動文化,促進社會包容以及環境的永續的發展。

現正最夯:運動部「揮汗有禮」截圖要注意!「4大要件」不可少 日期標註是關鍵

卓榮泰指出,關於不適任的運動教練、裁判或者是運動專業人員,針對檢定、授證或者是註銷合格證書,要建立查詢系統來供民眾查詢,以避免不適任的人員進入運動場域,保障兒少的身心權益,維護運動場域的安全性。他說,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運動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爭取各界的支持,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展現政府重視推廣國民運動、促進全民健康的決心。

針對不適任教練與裁判的查詢系統,實務上如何運作,李洋受訪表示,運動部會與衛福部以及法務部,做資料庫的確認與更新,若有突發個案,會立即請協會調查並進行審核,涉案人員資料會先遮蔽,若確定違法便立即退場。

至於體育班轉型何時開始、如何朝向社團化及社區化,李洋則說,會請教育部報行政院核定後才會執行。運動部會再與教育部協商,看如何讓轉型更加明確,目前也正與各體育班說明與溝通。他強調,改變不是讓孩子失去運動機會,而是循序漸進讓更多孩子參與運動,也讓體育班的教學正常化,讓大家都有參與運動機會

全站首選:當選舉核彈?  黃珊珊:我不會再參與選舉

運動部表示,法案名稱修正為「國民運動法」,並有五項重點,第一,落實全齡兒少保護與不適任人員退場,建構查詢系統。運動部說明,將性侵害、嚴重霸凌、體罰或授意選手使用禁藥等行為列為「消極資格」,並提升至法律位階。未來透過查詢系統,學校、家長及企業均能主動上網查核,即時將不適任人員阻絕在運動場域之外,提供安全友善的運動環境。

第二,完備適應運動專屬保障,落實運動平權與社會共融。運動部指出,為了讓身心障礙者與有特殊需求的朋友能平等參與運動,新法增設「適應運動」專章。未來各級政府將編列專款預算,提供無障礙運動場地、設備、輔具支持與專業人員協助。同時,也鼓勵一般的運動賽事和活動增設「共融參賽組別」,以運動促進社會共融共好。 

第三,明確教育部與運動部權責分工,推動體育班轉型。運動部指出,為保障學童的受教權、健康與課業平衡,明定學校應建立體育班學生的正常學習督導機制,避免過度訓練與出賽。此外,國民小學體育班自行政院核定之日起將不再新增設班,現有的體育班將依政策循序漸進朝「社團化與社區化」發展,讓國小學童能真正享受運動的樂趣,擴大運動參與的普及性及多元性。

第四,健全運動產業發展,促進多元資金挹注。運動部表示,配合推動「運動產業發展」政策目標,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促進運動產業創新、培育人才等,期透過運動產業發展及科技應用研究成果,促進產業成長及提升產值。 

第五,以運動外交提升台灣能見度。運動部指出,未來將以大型國際賽事為核心平台,積極推動重要賽事在台灣舉辦,藉此強化台灣的全球能見度。此外,為厚植台灣在國際體壇的影響力,將系統性培育具備外語、法規與國際事務能力的專業運動外交人才,積極輔導並爭取國人擔任國際運動組織的關鍵決策職務,以運動軟實力讓世界看見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