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受天宮牌樓前,一名比丘尼因不滿賴姓交管志工指揮交通,影響信眾投香油錢,竟手持功德箱將志工打趴在地,對方倒地後還繼續踹、打,導致志工頭、胸等多處受傷,陳姓比丘尼事後辯稱只是把功德箱「嘟過去」,南投地院法官審理後,依犯傷害罪,判處比丘尼有期徒刑3個月。
判決書指出,73歲陳姓比丘尼今年3月於松柏嶺受天宮牌樓前化緣,當時拿功德箱坐在椅子上,一名廟方男性志工站在前方管制人車進出,陳姓比丘尼認為志工影響信徒投錢,當即把功德箱化為武器,用力揮打男志工的背部、手臂,男志工跌倒後,仍持續攻擊頭部並用腳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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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打的男性志工送醫治療後,持驗傷單到派出所控告陳姓比丘尼觸犯傷害罪,比丘尼否認打人、踹人,還說是因男志工拿走自己功德箱內的錢,才上前想把錢要回來,更辯稱只有將功德箱「嘟過去」而已,男志工會受傷是自行在地上翻滾造成。
南投地院法官審酌陳姓比丘尼打人、踢人的過程都被監視器錄下,影像呈現男志工當時背對比丘尼,並無陳女指控的相關舉動,陳女不但無悔意,且在法庭上貶損和指責男志工。而且陳女曾在彰化縣拿功德箱打菜販被判拘役50日,此次再度觸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