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與趙建銘婚變風波持續延燒,外界紛紛出謀劃策,希望能幫她討回價值高達6000萬的房產。對此,權麒法律事務所所長陳宇安在臉書發文潑冷水,直言實務上幾乎不可能拿回來。她點出一項極端解方,除非趙建銘惱羞成怒動手施暴,才有機會依據民法撤銷贈與。
針對部分律師建議可以主張「借名登記」來要回房產,陳宇安指出,這個策略在陳幸妤的案子上完全行不通。她進一步分析,當初是陳幸妤先將房產買在自己名下,隨後才轉贈給趙建銘,在這樣的產權轉移脈絡下,根本沒有打借名登記官司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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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一般途徑無解,究竟還有什麼方法能保住財產?陳宇安說明了一條極端的法律途徑。她認為,除非趙建銘因為被爆料而情緒失控,甚至「去尻陳幸妤一拳」,只要有故意侵害行為且依刑法有處罰明文,贈與人就能依據《民法》第419條撤銷贈與。陳宇安強調,這幾乎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敗部復活招式。
為了證明這招具備實務操作空間,陳宇安也分享了過去的親身經驗。她透露,當初就是巧妙運用這個法條,成功幫自己的舅媽把送給無緣媳婦的黃金全數討了回來。至於那位媳婦到底做了什麼事才符合撤銷條件,陳宇安則語帶保留地打趣表示,「我就不用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