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叫車與外送龍頭Grab擬以6億美元(約新台幣180億元)現金收購台灣foodpanda公平交易委員會已將結合案審議期限延長至10月27日。經濟民主連合(下稱經民連)今(11)日表示,本案不僅涉及市場集中、實質控制與競爭弱化,更牽涉消費者、商家交易資料及空間資訊流向等資料主權與國安風險,主張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應將經濟安全納入審查,並否准此案。

經民連指出,Grab就自研GrabMaps公開資訊揭露,每秒可採集80萬個GPS點,累積軌跡已逾440億公里,並於外送交易過程中蒐集捷徑、巷弄與大樓出入口等影像資訊。其Places API與Routes API更涵蓋地址、興趣點、路徑計算等服務,使外送、地圖、身分與支付等不同層次資料產生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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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連表示,Grab於2025年6月18日進一步與中國華為Petal Maps簽署合作備忘錄,合作內容包括東南亞高精度地圖測繪與360度街景影像。Grab雖稱合作範圍不涵蓋台灣,資料亦儲存於AWS新加坡而非阿里雲,但其跨業整合後的資料流向,外界難以客觀監督,未來合作是否進一步擴及其他服務或市場,亦仍有不確定性。

經民連指出,Grab早於2016年即在北京設立「格步科技」,作為其全球首個海外研發中心,目前人數已逾400人,惟其核心AI演算法、原始碼、資料標註與東南亞資料層之間如何隔離,迄今未見可供第三方查核的技術架構說明。

經民連並提到,中國《國家情報法》第7條規定,任何組織與公民均有義務配合國家情報工作;在Grab與華為已建立地圖合作關係的情況下,一旦相關資料通道於技術架構上形成,未來能否單靠契約明文限制資料流向,值得主管機關審慎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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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連舉例,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於2025年公布相關最終規則,限制具中國或俄羅斯關聯的車輛連線系統與自動駕駛系統,其考量之一即在於相關企業可能面臨資料分享或遠端存取要求;歐盟《資料法案》亦對重要資料跨境流向建立防護機制。經民連認為,此類國際趨勢均顯示,關鍵空間及行為資料已不能單純視為一般商業資產。

此外,經民連指出,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曾於2020年認定Grab在兩年內多次違反個資保護規範,涉及用戶帳戶餘額、車牌、乘車路線與住址等資訊。經民連認為,若本案獲准,涉及的不僅是600萬名台灣消費者與10萬家餐飲業者的交易資訊,也包括巷弄、大樓出入口等大量空間資料,其風險已超出單純公平交易法所處理的市場競爭問題。

針對Grab的股權與合作生態系,經民連表示,Grab股權雖以矽谷創投與日本SoftBank等為主,滴滴出行等中資股東持股亦未達控制門檻,但「中資持股有限」不應成為排除風險的唯一依據。

經民連指出,Grab在北京設有逾400人的研發中心,加上與華為Petal Maps建立策略合作,意味其資料、演算法與技術架構的實際影響力,不能僅以形式上的持股比例判斷。經民連主張,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5款所稱「實質控制」,應優先檢視實際資料與技術關係,而非只停留於股權門檻。

經民連也關注,隨著10月27日審議期限逼近,支持Grab併購案的公共論述明顯增加,包括財經媒體專訪、企業高層親自訪台,以及部分工會聯合聲明等。

經民連指出,曾任雪豹科技董事長、阿里巴巴天貓海外事業群台灣總經理、現任矽谷橡子園太平洋創投合夥人的吳德威,近期於媒體專訪中公開支持此案,主張市場需要「二哥」制衡Uber;另Grab董事總經理余偉騰也親自訪台,於6月9日媒體說明會提出「3 3」在地承諾。

經民連表示,Grab對外送員提出「安定、安穩、安全」三項承諾,包括轉換、裝備、文件審核及專屬客服等措施;對商家則承諾導入AI助理工具、菜單與庫存自主管理,以及協助台灣餐飲品牌拓展海外。

不過,經民連認為,相關承諾仍存在三項明顯缺口,包括未提出商家佣金上限、未說明消費者訂價機制,也未對資料儲存地與跨境傳輸限制提出明確承諾,而這些恰恰是在市場高度集中後,最容易影響商家與消費者利益的核心事項。

經民連也提到,全台18個工會於7月20日發表聯合聲明,呼籲公平會有條件核准此案,並強調第一線外送員更關心是否「有單可跑」。但經民連指出,18個工會中僅6個為地區性外送工會,其餘則包括計程車、貨運、旅遊等其他運輸與服務業工會,因此此類跨產業聲明是否足以代表外送從業人員整體立場,仍有討論空間。

經民連並質疑「二哥制衡Uber」的論述,指出Grab本身亦持有Uber一定比例股份,在此利益結構下,所謂制衡關係如何成立,應受到進一步檢驗。

經民連另引述前公平會委員陳櫻琴先前投書,提及Grab於菲律賓收購Uber東南亞業務後,曾因違反附加條件而多次遭裁罰。經民連認為,相關經驗顯示,僅以附條件核准方式處理大型平台結合案,其實際執行效果未必如預期。

經民連進一步以日本為例指出,日本除透過《特定數位平臺之透明性及公正性向上法》,要求大型數位平台揭露交易條件、建立自主程序並定期提交評估外,日本總務省也曾因LINE-Yahoo與韓國Naver之系統及資料安全問題介入,要求降低系統依賴、切割認證基礎設施,甚至檢討彼此資本關係。

經民連認為,日本案例顯示,先進民主國家處理大型數位平台時,已將市場競爭、資安、資料主權與資本關係一併納入治理,而非僅從傳統公平競爭角度審視。

經民連並指出,行政院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2023年起推動TAIDE主權AI計畫,核心之一即在確保訓練語料合法授權及模型權重自主可控;若大量台灣消費者、商家交易及空間資料進一步流入境外平台及其合作生態系,恐與政府推動主權AI所強調的資料自主產生政策矛盾。

針對本土外送市場,經民連指出,《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於今年7月21日施行後,已有本土業者自施行首日起,即落實接單前揭露取餐距離、送餐距離與預估時間,並完整揭露送達地址、歷史訂單時間及基本報酬與其他費用等資訊。

經民連認為,這顯示本土業者仍具有以法遵、透明度與服務品質參與市場競爭的空間;若Grab併購foodpanda後使市場進一步集中,將可能直接壓縮本土新進業者成長與競爭的可能性。

經民連最後主張,本案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進行衡量時,應納入市場集中後對商家佣金、消費者價格的議價能力影響,以及資料主權、本土業者競爭空間與矯正措施可行性等因素。

經民連認為,Grab過往於菲律賓違反附加條件的經驗,加上此次「3 3」承諾仍未回應商家佣金、消費者訂價與資料跨境流動等核心問題,顯示附條件核准未必足以排除相關風險。

經民連強調,公平會於2024年12月曾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否准Uber Eats併購foodpanda,此次審查Grab收購案時,除應維持競爭政策之一致性,也應將資料主權與國家經濟安全納入整體評估。

經民連表示,10月27日前公平會作出的決定,影響的不只是台灣外送市場未來還有多少平台可供選擇,也攸關台灣未來數位資料與主權AI政策的發展基礎,因此主張公平會應否准Grab收購foodpanda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