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7月21日起施行,僅僅16天Uber Eats就遭工會具體指控「疊單時間除以二」違法短付工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今(7)日於高雄受訪時強調,此一違法事件不僅暴露現行專法執法不足,更凸顯公平交易委員會現正審查中之Grab併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案倘獲通過,勢必將使外送市場之勞動與公平競爭條件雙雙陷入更嚴峻之處境,籲請公平會於今年10月27日審查期限屆滿前作成否准處分。
蘇柏豪指出,Uber Eats之違法手法極為隱晦,外送員於同一時段接取多筆疊單訂單時,該平臺竟將實際工時除以二計算,短付一半以上血汗錢,外送員於30分鐘內接取兩筆疊單訂單,其實際勞務時間本應獨立計算為兩筆訂單之報酬,Uber Eats之算法卻僅計為15分鐘之單筆報酬,赤裸裸違反《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明定「一單一計」之核心設計初衷,形成系統性剝削。
當前熱搜:遭詐5年一聲不吭!四叉貓揪慈濟聲明重點是「記得還我10億」他轟:太瞎了!
協進聯盟主動與勞動部聯繫確認Uber Eats此一算法違法,「該罰就罰」,並採「按人開罰」之嚴格立場,即每一位受影響之外送員,皆為一個獨立之違法案件,可分別開罰。此立場意義極為重大,以Uber Eats現有數萬名外送員之規模計,若違法期間持續累積受害個案,應罰金額將呈幾何級數增長。
Uber Eats回應,疊單行程以外送員實際總投入的時間為基礎計算報酬,當疊單的多趟行程同時進行時,該重疊的時間會由同時進行的行程平均分擔,總投入時間不受影響;當疊單中只剩下其中一趟行程進行時,該段時間則全數計入該趟行程。
就此結構性風險,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教授廖義銘指出,英國《企業法》以「實質影響力」為結合門檻,如BSkyB收購ITV案,17.9%持股即認定實質影響力;RWE收購E.ON 16.67%案,英國競爭市場局(CMA)拒絕「純財務投資」抗辯;最貼近本案者為Amazon併購Deliveroo取得16%股份,CMA 深入調查其對競爭誘因之軟化效應。廖教授援引Azar等2018年《Journal of Finance》航空業實證,「同一航線背後股東越集中,票價越高」;「Uber 持股較低」之抗辯,於實質影響力法理下並不成立。
當前熱搜:獨家》蔣萬安的人行道見血!長者跌傷送醫 網轟:用人民的血灌溉工程
蘇柏豪指出,協進聯盟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於今年10月27日審查期限屆滿前,依公平交易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作成否准Grab併foodpanda案之處分,並得參酌新加坡CCS經驗,於審查期間即發布類似「暫時性措施指令」之保全機制。
蘇柏豪進一步指出,「Uber 一手直接經營Uber Eats並在台違法,另一手透過收購Delivery Hero全球與持股Grab,間接吞併foodpanda台灣,兩隻手屬同一集團,Uber與Grab為獨立競爭者之表象,於此利益結構下已徹底破產,兩家企業聯手掌控台灣外送市場之未來,剛施行之外送員專法勢將被架空。蘇柏豪最後強調「外送員之權益,我們絕不退讓;業者敢違法,我們奉陪到底。」
廖義銘表示,「Uber 持股較低」之抗辯,於實質影響力法理下並不成立。 圖:廖義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