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5日公布中聯油脂案7月4日專家會議紀錄,內容提及,使用違規批號油品所製產品,若為混合油品或使用受影響大豆沙拉油含量大於20%,建議業者預防性下架。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今(6)日細數會議紀錄中的多項疑點,質疑「20%警戒線」究竟是科學風險評估,還是行政便宜行事,並要求食藥署公開完整健康風險及膳食暴露評估。
游淑慧指出,會議最後由食藥署長姜至剛裁示,產品使用問題油占比超過20%,才須預防性下架,但檢視完整會議紀錄後,這條「20%警戒線」的形成過程卻說不清楚。她表示,會中G專家提出,假設問題油苯駢芘(BaP)檢出值為8.1μg/kg,若包裝食品油脂含量占20%,換算後終端產品BaP應低於2.0 μg/kg,理論上不具風險;同一位專家也認為,調和油若使用問題油超過三分之一,BaP才會必定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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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進一步表示,C專家則認為,單一產品使用問題油超過25%,就可能超過2.0 μg/kg;然而,E專家則提醒,不能僅以20%作為回收基準,因為膠囊、麵條等不同食品每日攝取量不同,風險評估仍須考量膳食暴露量。她認為,會議中出現20%、25%、三分之一等不同試算,也有人明確提醒應納入攝取量、頻率及暴露時間,但會議紀錄看不到完整膳食暴露評估,也未交代食藥署如何從不同意見中推導出20%這項全國一致的執行標準。
游淑慧也質疑,會議中提到的「20%」並非同一概念。她指出,G專家談的是「包裝食品油脂含量占產品20%」,A專家則談「問題油占包裝食品超過20%」,F專家一方面提及「終端產品或半成品油脂含量20%以下」,另一方面又建議「產品使用問題油占比大於20%」就須下架,而最後主席裁示則變成「產品使用問題油品占比超過20%」。
她表示,因此20%的分母究竟是「問題油占整項食品總重量20%」、「食品總油脂含量20%」、「問題油占食品總油脂20%」,還是「問題油占調和油配方20%」,四種算法完全不同,風險判斷也有極大差異。她質疑,若連分母都沒有統一定義,業者如何舉證,地方衛生局又如何認定、查核及要求下架,最後是否只能依業者自行申報、自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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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游淑慧指出,會議紀錄最後明確註明「以上為專家會議討論內容,尚非為作成決議之正式規範」,但食藥署卻於同一天發布新聞稿,直接要求使用受影響大豆沙拉油含量達20%以上的加工製品限期完成預防性下架。她質疑,若20%不是正式規範,為何能立即成為全國業者及地方政府執行標準;若已屬行政決策,完整的科學評估、法律依據、計算定義及查核程序又在哪裡。
游淑慧最後呼籲,食藥署應公開完整健康風險及膳食暴露評估,而非僅以「8.1乘以20%」的簡單換算作為全國食安政策依據。她質疑,這條「20%警戒線」,究竟是在保護民眾健康,還是在替業者縮小下架損失、築起一道安全護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