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神鵰俠侶」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長蕭惠珠,兩人的女兒被查出涉嫌提供帳戶、寄送提款卡與密碼給詐團,遭雲林地院依詐欺、洗錢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對此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今日指出,女兒社會經驗不足,誤信詐團話術,經此案例,已學到教訓,家人尊重法院判決。
判決書指出,擔任牙醫助理的吳姓女子於113年11月因15萬元周轉,找上融資公司協助,結果對方要求填寫線上借貸文件,更要提供帳戶、提款卡、密碼,吳女按照指示操作,結果卻成為詐團共犯。不料僅過幾日便有3名民眾遭到投資詐騙,吳女帳戶被轉入一共18萬2千元。
檢方循線查出帳戶是吳女所有,認定其涉嫌幫助詐騙集團詐欺取財、洗錢,提起公訴。儘管吳女喊冤,但法官認為吳女有銀行借貸及工作經驗,並非社會新鮮人,且過程中已察覺有問題仍然寄出,不採信說詞,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吳敬田指出,「小女年輕,社會經驗不足,誤信詐騙集團廣告、話術,致將提款卡寄出遭詐騙集團盜用,經法院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決,本身亦形同受害身分」。小女已成年,獨立自主在外生活,他與家人均尊重法院判決。
信義分局長蕭惠珠也於今日做出回應,「社會經驗不足,前年誤信詐騙集團廣告、話術,致將提款卡寄出遭詐騙集團盜用,經法院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決,本身亦形同受害身分。」蕭惠珠指出,「本人亦因此案,長期投入識詐宣導工作,希民眾勿輕信社群網站廣告,以免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