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傳出台糖公司5月採購中聯油脂製造、福懋油供應的油品原料時,早已發現「苯駢芘」超標卻未主動通報,引發外界討論。台糖則澄清,當時採購的是原料粗油,且檢驗不合格後即拒收,從未進貨,也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的通報義務人。對此,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林秉宥昨(4)日晚間發文,批評部分人士錯誤解讀《食安法》,甚至痛批「白癡恐怖真的太可怕了」。
林秉宥表示,他認真閱讀《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後發現,許多認為台糖有通報義務的人,都是引用《食安法》第7條第5項,主張只要「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就應主動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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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林秉宥指出,條文中的「產品」,指的是銷售給消費者的產品,而部分攻擊台糖的人,卻自行將「產品」擴大解釋為包含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
他進一步表示,《食安法》第7條第2項明確規定,食品業者應對「產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自行檢驗或送驗,顯示法律本身已區分「產品原料」、「產品半成品」及「產品成品」三種不同概念。他認為,台糖收到中聯供應的原料後確實有依法檢驗,也正因檢驗不合格,才會拒絕收貨。
林秉宥認為,部分攻擊台糖的說法,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搞清楚「產品原材料」、「產品半成品」與「產品」本質上是不同概念,因此法律所課予的義務也不同,只有產品成品才能與法條所稱的「產品」畫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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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宥最後批評,最可怕的是部分文字工作者,文章寫得言之鑿鑿,但連最基本的文字邏輯都有問題,甚至斷章取義解讀法條,「連我用6吋手機螢幕閱讀,相關條文都還在同一頁」,直言實在很難想像,在AI時代竟然還會出現這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