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3)日召開「勞退新舊制相關辦法」公聽會,現場集結法律界、勞工界及各黨派立委發表相關意見。

銘傳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劉士豪針對勞保改革議題指出,無論是提高費率、調整給付,或是拉高投保薪資天花板,若要達到勞工之間與世代間的雙重公平,第一是修正平均投保薪資的計算基準,避免出現「繳少拿多」、占長期投最高級距者便宜的不公平現象。第二是在少子化與高齡化衝擊下,若要求年輕世代承擔極高保費,無疑對年輕人不公,應參考德國與瑞典於2002年改革時的做法,導入「自動調整機制」,將總生育率與勞動力成長率等係數納入連動,才能讓世代契約公平。最後針對雇主提撥率,劉士豪表示,不論未來計畫提高至8%、9%或10%,政策重點在於創造出足夠誘因,鼓勵勞工也自願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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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批評,勞退新制長期排除移工的加保(現行制度僅供外國中階技術人力使用勞退舊制),但去年監察院已有調查表示,《勞基法》在規定雇主應該按月提撥的這個條文上,並沒有區分本勞或移工;勞動部卻以函釋的方式來把聘雇移工的雇主排除在按月提撥之外,「這已經違反了法律的授權明確性,而且抵觸母法。」同時,台灣社會逐年缺工,若台灣對移工的工資、仲介規範、退休金制度都比台灣好,「所以我們拿什麼來搶得了工?」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則針對《勞退條例》第 12 條跟第 14 條提出建議。她認為,《勞退條例》第 12 條第一項的後段,「最高以六個月為上限」應刪除,打開資遣費發放的上限,才能真正去評價勞工工作的實際勞力付出。《勞退條例》第 14 條則是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應自月薪資的6%提升到8%,相對應的勞工自願提繳率也同步提升至8%,鼓勵勞工自行提繳,來為自己存下退休時候的一桶金、兩桶金來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為鼓勵勞工自行提繳,邱慧洳也提出若勞工完成以12個月為一期的自行提繳,政府就來給予勞工獎勵金,而雇主扮演鼓勵及推動的領頭羊,也可獲得相對應的獎勵。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代表國民黨團表示,「勞工的態度決定了一個國家的高度,而一個社會如何照顧退休的勞工,更代表這個社會是否真正具有溫度」,過去20年來的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始終停留在 6%,但20年間的經濟、企業獲利、房價、物價、醫療支出都在上漲,只有勞工的退休保障制度設計沒有跟時代一起進步。他代表黨團提出兩點建議,第一,支持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提高雇主的法定最低提繳率,並建立法定的定期檢討機制,讓勞保提繳率能夠隨著經濟成長、薪資水準跟物價變動來定期檢討。第二,行政院跟勞動部必須提出完整的改革配套,兼顧勞工保障跟永續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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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次長黃玲娜最後則說明,今日與會代表所提的這些寶貴的意見都已詳細記錄下來。首先在勞保的部分,未來勞動部也會持續的爭取,以不低於去年度撥補的金額持續的來編列預算;至於是否能調高勞保投保級距,則需要再做更詳盡的財務評估。而勞退的部分,如何實質的增加勞工的退休金,一直是勞動部持續努力的方向,考量到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會影響60 多萬個事業單位的雇主,以及將近 800 萬個適用新制的勞工,因此各項的調整都需要多方面、多角度的審慎考量。在之後的公聽會上也會繼續傾聽各界意見跟想法,以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