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曾因被指「國台辦狗腿」提告媒體人陳凝觀敗訴,後來,又因陳凝觀與名嘴黃澎孝在節目指稱他跟柯文哲鬧翻,是因為柯不照蔡衍明意思發言等等,再度告上陳凝觀等人。不過,士林地院判決出爐認定,兩人節目言論,難遽認在客觀上具有不法性,自均不構成不法侵害原告名譽權之侵權行為,判決蔡衍明敗訴。
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曾因不滿電視節目主持人陳凝觀在節目中指他為「國台辦狗腿」,向壹電視、陳凝觀等提告求償300萬元,歷審均判蔡衍明敗訴。
隨後,陳凝觀於112年10月30日、31日、11月1日,在年代新聞台製播之節目中,與來賓黃澎孝相關貶損蔡衍明言論,再度遭到蔡衍明提告。
相關言論包括:
黃澎孝:4年前,各位記不記得旺董講的,最早4年前老共就看中了柯文哲,後來是冒出一個韓國瑜來,臨時才換的,所以那時柯文哲心裡很不平衡,所以才會跟旺董吵起來嘛,對不對,這一些的當時的媒體都有紀錄,我都用攝影把它攝下來,為什麼呢,因為蔡旺旺有個毛病,沒事把整個原始檔都洗掉,譬如來說中國六四,以前的中國時報多麼多那個的檔案,通通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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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澎孝:所以說你看旺旺的姿態,跟郭台銘完全不一樣嘛,妳看他以前看著那個汪洋,那種仰之彌高,好像是這個孺慕之音,好像小孩子看到老太爺一樣,你就知道那個態度才能夠在大陸活下去嘛。
陳凝觀:米果,旺旺集團現在在中國,其實也是龐大的地產王。因為其實賣一塊土地都不知道要賣多少米果,米果不知道幾車幾箱幾個工廠,才能做個百億千億的營業額,可是他們在中國的土地開發,隨隨便便一塊地都是百億千億在算的。
陳凝觀:我跟你保證,賣米果的也都這樣,不然怎麼變首富?米果沒有那麼賺錢,土地比較發大財啦。
陳凝觀:不分區後面有推薦人士,徐春鶯只是人頭,徐春鶯背後的大哥是誰?我現在猜有兩個,不是蔡旺旺就是國台辦。
陳凝觀:我跟你講,我在這個節目每天幫陳文清、宋濤這些出主意,陳文清不要只查富士康的土地,旺旺集團在中國富可敵國啊!中國到底是習近平的,還是蔡旺旺的,你要加減查一查,要幫老闆搶錢,幫老闆維持好中國的土地正義,然後一樣共產黨要借殼上市。
包括年代董事長練台生、主持人陳凝觀及黃澎孝都成為被告,請求年代公司分別與黃澎孝、陳凝觀連帶賠償慰撫金200萬元、300萬元,並請求年代公司將附表所示之YouTube頻道影片網址之內容刪除,另請求被告連帶將本判決主文以20號字體刊登於中時新聞網、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電子報之新聞媒體網站首頁各3日。不過,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日前出爐,判決蔡衍明敗訴。
法院在判決書表示,行為人之言論縱損及他人名譽,惟其言論屬陳述事實時,如能證明其為真實,或行為人雖不能證明其言論為真實,但其於言論發表前確經合理查證程序,依所取得之證據資料,客觀上可合理相信其言論內容為真實,即使其於合理查證程序所取得之證據資料實非真正,如就該不實證據資料之引用,並未有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情事,亦同;或言論屬意見表達,如係善意發表,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問事之真偽,均難謂係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尚難令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還針對當年蔡衍明與柯文哲鬧翻一事指出,柯文哲日前接受專訪時自爆,原告受到旺中集團支持,但因為不照董事長蔡衍明的意思發言,這些話就會從高雄市長韓國瑜口中聽到;蔡還自爆,曾與柯文哲有高達10多次的會晤;蔡衍明直嗆柯文哲,「在我的記憶裡,應該是『我是臺灣人,就是中國人』才是我提醒你說的一句話(後略)」;蔡衍明對柯文哲也相當幫忙,柯當臺北市長後,第一次臺北-上海的雙城論壇,就是蔡衍明幫柯向中共國台辦掛保證才順利在臺北舉行;蔡衍明馬上要柯文哲說清楚「你、我和國台辦間的關係」等內容,,有前引新聞報導資料在卷可考。
蔡衍明又曾於108年9月2日網路直播中自述:我說,他(按指柯文哲)是台辦比我還熟,但是國台辦是我比他還熟。沒錯,這我替他澄清,台辦是指上海市台辦;柯P他跟我提的,就是說他想要他讓雙城論壇繼續辦下去,問看看我有沒有什麼想法;我說(中略),你到大陸,如果你講對了,你讓大家有個信心,能信任你,你是在大陸能做上上賓,要不然就是下下賓;柯文哲不敢公開說「臺灣人就是中國人」,但是難道我們在聊天的時候你沒有說過嗎等語,並經各新聞報導轉述(本院卷第394至396、400至402頁),足見黃澎孝確係綜合前開新聞報導內容,及事件當事人即柯文哲、原告受訪或在網路直播中之發言等。
法院認定,黃澎孝、陳凝觀在節目中,各自發表言論,其整體文義及表達方式,依比例原則衡量後,均難遽認在客觀上具有不法性,自均不構成不法侵害原告名譽權之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