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6)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為引導民間力量共同參與國家重大居住政策,擴充國內社會住宅及婚育宅供給量能,政府檢討修正這兩項法規,增加老宅更新重建協助措施,並鼓勵提高容積獎勵上限,鼓勵捐贈社會住宅,並優先提供結婚兩年內的新婚家庭及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入住。行政院長卓榮泰裁示,考量全國屋齡逾30年住宅高達6成,且危老重建需求日益增加,這次修正《危老條例》,著重於刪除重建計畫申請的落日條款,使重建走向常態化;同時,提高「婚育宅」或社福設施等容積獎勵,以減輕青年家庭負擔,並達到提升居住安全的政策目標。

卓榮泰指出,為落實「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的18項家庭支持措施,全面減輕家庭育兒與經濟壓力,政院已陸續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軍人保險條例》、《所得稅法》、《房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法》,考試院通過了《公教人員保險法》等7項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教育部也修正發布就學貸款辦法,並於下半年的新學年度施行。在居住減壓部分,政院今天再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都市更新條例》,以滿足青年成家育兒租屋及年長者安居需求,給予全齡住宅照顧,逐步實現更友善的生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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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說,考量全國屋齡逾30年住宅高達6成,且危老重建需求日益增加,這次修正《危老條例》著重於刪除重建計畫申請之落日條款,使重建走向常態化;同時,提高「婚育宅」或社福設施等容積獎勵,以減輕青年家庭負擔,並達到提升居住安全的政策目標。

在《都更條例》的修法部分,重點則有3項:第一,擴大自主都更推動模式,新增由所有權人主導,委託「全案管理」機構辦理;第二,檢討容積獎勵機制,提高民間捐贈社宅容積獎勵,優先作為「婚育宅」使用;第三,建立自主都更信保機制,由各級主管機關提供信保。將有助於提高民眾自主都更意願,並加速擴充婚育宅供給量能。

這兩項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卓榮泰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並請相關部會共同支持,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展現政府推動自主都更、改善居住安全和減輕青年家庭育兒負擔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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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進一步說明,《危老條例》修正草案,刪除重建計畫申請的施行期限,確立危老重建常態化,並增訂提供社會住宅或其他社會福利設施的獎勵項目,另給予最高基準容積15%的獎勵,並優先提供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入住。另《都更條例》也鼓勵民間參與及提供社會住宅,即提高容積獎勵上限,惟仍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的2倍。為了讓自主都市更新決策回歸所有權人,這次也新增全案的管理機制,由所有權人委託具專業能力的機構擔任都市更新實施者協助統籌辦理自主更新,僅收取服務費,不參與分配房地,讓房地更新權利完整保留在所有權人。中央也會訂定管理規範,確保機構執行品質與責任機制。此外,政府將會建立自主都更信用保證機制,支援所有權人融資擔保額度,擴大自主更新量能。

最後,內政部表示,針對外界關切容積獎勵可能影響都市環境承載等議題,將在總量控管、區位適宜與公共設施容量可負荷的前提下審慎推動,個別案件需經地方及中央審議,兼顧都市品質與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