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農藥芬普寧殘留容許量調高6倍,引發食安與對美貿易疑慮。台中市長盧秀燕質疑衛福部是否承受外部壓力;衛福部長石崇良回應,相關調整早在111年提出,歷經評估後才公告,台灣訂為3ppm,仍低於美國5ppm,並非完全比照美方標準。

石崇良說明,過去蘋果並未單獨訂定芬普寧殘留標準,而是納入梨果類管理。業者於111年提出調整需求,經評估與討論後,今年1月進行預告,4月才正式公告。與其他國家相比,日本標準為2ppm、韓國3ppm、美國5ppm;台灣訂為3ppm,「並不是完全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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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崇良指出,食藥署今年4月21日發布的農藥殘留容許量(MRL)標準,共調整174項,其中120項涉及國內生產需求,另有54項為進口品項。相關內容均由農民或業者提出,再交由專家審查討論後決定。

食藥署強調,農藥殘留容許量並非只參考單一國家標準,而是綜合國內外資料、毒理資料、田間殘留試驗及國人膳食攝取情形進行風險評估。食藥署否認調整受到美國壓力或涉及政治交換,並表示此案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