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將於7月16日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法,婦女團體今(14)日呼籲,將代理孕母議題與《人工生殖法》修法脫鉤處理,優先完成已有社會共識的改革,保障單身女性及女性同婚配偶平等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權利,避免高度爭議的代孕議題持續拖延修法,損及女性生育自主

台灣女人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等團體今天共同召開「別再讓代孕爭議綁架《人工生殖法》修法!優先保障單身女性及女同志伴侶生育權!」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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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表示,人工生殖適用對象的擴大,與代理孕母制度是兩項性質截然不同的政策,不應混為一談。後者涉及孕母、委託者、代孕子女及親子關係等複雜法律與倫理問題。代孕不該成為政治交換的籌碼,在性別權力仍不平等、女性承受婚育與傳宗接代壓力的台灣,倉促推動代孕制度,恐使弱勢女性成為被剝削的一方。

婦女新知基金會倡議主任陳政隆強調,代理孕母制度長期存在重大爭議,不應以女性的生育能力作為談判工具。現行《人工生殖法》僅限異性婚姻家庭使用,導致單身女性及女性同婚配偶長期遭到排除。許多完成凍卵的女性也擔憂,若修法持續拖延,將錯失生育時機。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指出,代理孕母涉及女性人權、健康、親權及兒權等重大議題,應脫鉤討論,不應綁在《人工生殖法》修法中。女性本就有使用自己的子宮孕育子女的權利,許多單身女性早已做好身心、家庭及經濟準備,政府應儘速排除制度障礙,保障女性生育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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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陳惠雯提及,任何生殖政策的進步,都不能建立在另一位女性權益的犧牲之上。任何制度的改革,都必須同時守護女性身體自主、人權保障與兒童最佳利益,才是真正符合性別平等精神的立法。

會中邀請單身女性Sharlene分享自身凍卵經驗,Sharlene認為,即使沒有另一半,自己有能力也願意承擔養育小孩的責任。經過每天到醫院施打排卵針的療程,最終順利完成凍卵。然而,她卻發現,卵子是自己的、療程是自己承受的、費用也是自己支付的,未來能否使用自己的卵子,竟仍受到法律限制,而政府提供的人工生殖相關補助,自己也無法適用。

婦女團體共同呼籲立法院,將代理孕母議題脫鉤處理,儘速完成《人工生殖法》修法,讓單身女性及女性同婚配偶得以使用人工生殖技術,落實女性生育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