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爆發大豆沙拉油遭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4倍重大食安案件,台中地檢署日認為中聯總經理余凌冲有湮滅、偽造證據以及勾串證人之虞,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官深夜審理後裁定余凌冲2000萬元交保。余凌冲今(11)天凌晨1點多完成交保手續後離開,台中地方法院今天針對裁定理由說明,最關鍵的是余凌冲已承認檢察官指控犯罪事實,成為准予交保的重要考量。

台中地檢署昨天大動作前往中聯油脂、福壽公司、福懋油公司以及泰山公司4家公司搜索,查扣檢驗報告、出貨紀錄、進口報單、隨身碟、儲油槽、設備機具等犯罪工具及不法所得,並約談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沖冲、陳姓廠長、陳姓品研課副課長;福壽公司董事長洪堯昆、總經理趙文強、顏姓協理、黃姓副理;福懋油董事長吳星澄、總經理張志賓;泰山董事長劉偉龍等11人。

全站首選:全國唯一7/11沒放颱風假全縣正常上班上課!金門縣府:依氣象預報

檢方10日完成複訊後,諭令中聯董事長蔡清松以2千萬金額交保、福壽公司董事長洪堯昆、泰山公司董事長劉偉龍均以1千萬金額交保,其餘被告各50至600萬元交保,至於福懋油公司董事長吳星澄則以200萬元交保。至於余凌冲,檢方強調,他有滅證偽證以及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與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台中地院昨天深夜裁定他2000萬元交保。余凌冲妻子、律師及助理10日深夜拖著裝著現金的行李箱趕到台中地院,工作人員花大約2小時才完成點鈔。

余凌冲完成交保手續走出台中地院,面對媒體詢問「什麼時候跟社會說明?知道超標嗎」,他均不發一語,直到上車前才低聲回了一句「謝謝」,接著就坐進轎車離開現場。 台中地院表示,經法官訊問後,認余凌冲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4項、第1項之過失製造、加工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食品罪 、同法第49條第2項前段之違反第47條第2款規定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罪,及刑法216條 、 第215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

台中地院指出,然審酌余凌冲已承認檢察官所指犯罪事實,檢警機關也已掌握部分證人或鑑定報告等重要證據資料。綜合權衡後,認如酌定適當保證金額,輔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等限制手段,應足以對余形成拘束力,確保後續偵查程序,而無羈押之必要。進一步審酌余凌冲所涉各罪嫌之法定刑度、個人身分、工作、家庭收入及前述情狀,命他2000萬元具保,並應限制住居,於指定時間至警局報到,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但檢方認為余凌冲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已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