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9日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黃姓偵查佐偵辦毒品案時,遭控性侵未成年嫌疑人,但彰檢近日偵結,做出不起訴處分;警察局今天表示,全案仍在再議期間,行政處分由內政部警政署核定。

黃姓偵查佐偵辦毒品案時,帶涉案少女回分局,2人用通訊軟體LINE交換聯繫方式,隔天黃姓偵查佐駕駛偵防車到少女住處載人辦案,遭控在車上性侵少女,少女返家後告知家長並到醫院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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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和少女發生關係的黃姓偵查佐指是「你情我願」,但少女稱被迫;彰化分局立案偵辦,黃姓偵查佐遭警察局記2大過免職。

案件由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調查後認定兩人合意性交,無利用職權強暴脅迫情事,不起訴處分。

警察局說,還沒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且少女可能提再議,至於行政處分仍由警政署核定中。(編輯:李明宗)11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