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團促法) 已於 7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相關法規中隱含的「長臂管轄」與「治外法權」爭議也引發國際輿論的廣泛關注。針對《團促法》可能對台灣人民帶來的影響,台大政治系名譽教授明居正分析指出,不論民眾抱持著甚麼立場,只要「消極不作為」就可能成為北京當局執法的對象,強調部分藍委也可能因過去的言行而遭到清算。
明居正出席網路節目「下班瀚你聊」時表示,與一般的法律不同,中國《團促法》的法律文本中存在大量的「應當」,認為該部法規不能透過分析一般法規的方式進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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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居正稱,「應當」是一個沒有界線且具有強制力的詞彙,推測在北京當局眼中,《團促法》就跟《憲法》一樣,會將所有事情的出發點歸類在「熱愛共產黨」,並同時把「維護統一」列為中國公民的義務。明居正強調,在該法規的規範下,即使民眾沒有明確表達出支持台灣獨立的立場,「消極的不作為」也可能被共產黨當局視為一種違法的行為。
明居正指出,即使台灣民眾有不表態的權利,但不論是中華民國派、台獨派抑或是維持現狀派,都可能被北京貼上「不熱愛中國共產黨」的標籤,「在該法規的影響下,只要不接受中國共產黨的統治,就是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
明居正也以部分藍營、白營的立法委員曾在 2025 年 4 月時參與的「反綠共、戰獨裁」遊行活動為例,宣稱這些政治人物曾在當時以「綠色共產黨」作為批評民進黨的詞彙,「如果未來台灣真的被中國接管、統治,這些藍白立委也可能因為當年使用『綠共』這兩個字,成為被當局清算的對象」。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於7月1日起實施,台大政治系名譽教授明居正分析指出,相關法規可能讓各立場的台灣民眾成為北京的執法對象,部分曾經參加「反綠共」抗議活動的藍白委員也可能在被中國統治後遭到清算。圖為中國人民大會堂。 圖:取自中國政府網(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