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新制上路!衛福部食藥署今(1)日宣布,為了保障化妝品來源安全清楚,規定產品必須完成「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PIF」才可販售,未來所有在台販售的化妝品與保養品都必須擁有合法的PIF身分證,否則一律禁止販售、供應或贈送,違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食藥署說明,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與國際接軌的「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PIF」(Product Information File)制度於今(1)日起全面施行。PIF為產品安全性、品質及功效的「相關佐證資料」,是為了確保產品安全有科學依據,並於產品發生安全疑慮或不良反應時,協助主管機關快速追溯來源、釐清風險及採取必要管理措施。也是業者既有的產品規格、成分資料、檢驗報告、製造品質管制文件及安全性評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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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近日許多美妝品牌出現降價出清潮,有網友就懷疑與衛福部新制有關。但食藥署提醒,這項制度早在5年前就已公告,並依產品種類自兩年前分階段實施,已給予業者足夠緩衝準備期。並非化妝品認證送審或上市前核准制度,也沒有認證標章或證書,目的是「強化業者管理責任」,對於PIF制度,食藥署強調,採取「提早公告、輔導先行、分階段實施」方式。

另外,相關資料可以來自原廠、原料供應商、安全資料表、科學文獻、國際資料庫或研究報告等來源取得,「並非完全重新建立」,且未要求所有產品皆須重新檢驗或全面委外辦理。若業者有資料不完備情形,只要在期限內改正即可,不會立刻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