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廠牌「光陽公司」近日針對旗下電動機車品牌「Ionex」的車主說明,宣布將調漲電池資費方案,而新契約的資費卻比舊制多出近兩倍的價錢。消基會今(29)日舉行「電動機車變『電池人質』」記者會,指出電動機車的電池具有高度依賴性,消費者一旦選擇特定電池平台,則長期必須依賴該平台提供服務,並無轉換的選擇權,因此電池約等同於「人質」,呼籲政府盡速訂定電池服務契約規範。

消基會指出,電動機車的交易結構與一般訂閱服務有本質差異,主要表現在資產所有權系統封閉性轉換成本上,因此更應受消費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的高度檢視。呼籲光捷公司(光陽集團旗下子公司)應主動與消費者協商,重新檢討續約資費制度,合理保留低使用量之方案,避免造成輕度使用者負擔過重。此外,消保處會跟交通部及經濟部一起,儘速研議訂定「電動機車電池交換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電動車電池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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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說明,近期陸續接獲多起針對光捷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訴案件。申訴人指出,原本簽訂之換電資費方案於契約期滿後,業者卻不再提供原有的低資費方案,同時大幅提高續約門檻,導致消費者必須支付達原本幾乎兩倍的月租費或電池使用費,否則將無法繼續正常使用其所購買之電動機車「Ionex」。

消基會表示,電動機車市場與傳統燃油機車市場有本質上的差異,電動機車消費者無法隨意跨品牌使用。一般燃油機車消費者卻可自由選擇加油站,也可依市場競爭狀況決定使用不同品牌燃料。這也代表電動機車消費者雖然擁有車輛所有權,但車輛運作所需之電池卻屬於租賃關係,並完全掌握在業者建置之能源網路中,消費者並無掌握實權。

當電動機車消費者已支付數萬元至十餘萬元購買車輛後,若要改換其他品牌電池系統,幾乎不可能。消基會也提出質疑,若業者利用此種高度依賴關係,先於廣告中大肆宣傳「終身免基本費」或「超低資費」,以讓消費者購車、簽署相關車能網契約後,再伺機於原租期屆滿續約時,片面恣意變更續約條款,大幅提高續約成本或限制消費者選擇權,恐已涉及公平交易法,公平交易委員會應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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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淨零轉型及綠色運輸政策,透過購車補助、租稅優惠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置等措施,鼓勵民眾選擇電動機車作為日常交通工具。若這次任由業者片面變更調漲電池資費方案,恐怕將削弱民眾對電動運具及相關政策的信賴,也與政府推動綠色運輸及永續發展的政策目標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