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25日正式起訴「愛爾麗」醫美集團偷拍案實質負責人常如山等7人,並對常如山具體求刑14年。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痛批,該集團不僅長期侵犯上百名消費者的身體隱私,更在事發後明目張膽地連夜滅證;她嚴正呼籲,除了衛福部即將發布的新版指引外,立法院應儘速推動《醫療法》與《刑法》修法,大幅提高罰則,不能讓充滿漏洞的制度成為加害人的保護傘。

王婉諭指出,目前經檢方證實的被害人已達99名,其中更包含4位未成年孩童,而這恐只是冰山一角,全台仍有許多分店尚在調查中。但更讓社會不寒而慄的是集團的滅證行徑,王婉諭表示,檢方證實今年5月案情爆發後,常如山等人的第一反應竟是連夜指示廠商,從北到南將監視器與主機拆除、刪除影像。她痛批,一個自詡台灣連鎖醫美龍頭的集團,私下卻將信任他們、躺上診療台的客戶變成針孔鏡頭下的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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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進一步批評,這些惡劣犯行背後是充滿漏洞的制度。衛福部2015年公告的《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涉及錄影的規定僅有寥寥十六字,毫無實質規範。雖然衛福部預計於7月中公布修正草案、8月上路,並提出「禁止針孔密錄、公共區域明確告示、低度隱私空間需書面同意、高度隱私空間原則禁止錄影」四大共識,方向正確,但缺乏實質嚇阻力。

為徹底補足制度缺口,王婉諭提出兩大修法訴求:第一、大幅提高《醫療法》罰鍰上限。現行《醫療法》針對這類違規的罰鍰上限僅有50萬元,對一個橫跨全台、上千名受害者的連鎖集團來說連零頭都不到。立法院必須啟動修法,將罰鍰比照《個資法》重大外洩的規模大幅加重,才能產生痛感。第二、加重《刑法》滅證罪刑度。愛爾麗集團之所以敢肆無忌憚地滅證,是因為現行《刑法》滅證罪的罰金折算上限僅約一萬五千元。對加害者而言,刪硬碟、拆主機成了「最划算」的選擇。針對這種組織性的性影像滅證行為,刑度非加重不可。

王婉諭也呼籲朝野各黨在國會共同推動《醫療法》與《刑法》的修法,重建讓民眾安心的醫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