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黃大煒(David)逝世享壽61歲,2位姊姊委託律師發表死亡聲明後,遺產與作品版權問題引發討論。權麒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宇安在臉書專頁《巴毛律師混酥團》指出,黃大煒母親仍在世,若無遺囑,依其了解的夏威夷繼承法律,母親應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並非姊姊。

黃大煒上個月才宣布將移居夏威夷,未料本月傳出逝世消息,讓演藝圈好友震驚。交往31年的女友兼經紀人趙濰佳(Vicky Chao)也表示事件疑點重重,後續權益歸屬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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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宇安指出,她原本以為這只是一起藝人猝逝消息,但接到媒體詢問作品版權與遺產問題後,才發現情況不如一開始單純。陳宇安表示,「我才發現咦咦咦好像問題不小」。陳宇安說明,原先部分報導稱2位姊姊是全體繼承人,將負責處理黃大煒身後版權相關問題。不過,她查閱相關背景後發現,黃大煒除了2位姊姊,母親仍在世,且還有2位弟弟。

陳宇安表示,黃大煒是美國籍,且定居夏威夷,母親及其他親屬看起來也都是美籍,因此遺產關係應不會適用台灣民法。她進一步指出,依照她初步了解的夏威夷當地繼承法律,規則大致與台灣相近,直系血親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她也直接點出關鍵:「也就是黃大煒的媽媽應該是第一順位可以繼承財產的人而不是他的姐姐」。陳宇安並提到,黃大煒是否留下遺囑,或生前是否曾將版權授權給姊姊處理,目前看起來都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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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女友若要爭取權益,陳宇安認為法律上較難成立。她表示,「不管他們交往多久 沒有結婚就不會是法律上的繼承人 除非黃大煒有留下遺囑 這點應該台灣跟美國都一樣」。她也指出,若沒有遺囑,女友要主張繼承權恐怕不容易。

陳宇安最後提醒,若不希望身後親友因財產分配鬧得不愉快,「最好的方式是留下遺囑」。她表示,遺囑可清楚交代財產、房產與物品分配,避免遺族事後打官司互告;常見遺囑方式包括自書、代筆與公證遺囑,但製作前最好先找律師確認效力,因為一般自行用電腦打字再簽名,或只用錄音、錄影交代,可能都不是有效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