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把我灌醉》等經典歌曲紅遍華語樂壇的「搖滾教父」黃大煒,驚傳於夏威夷時間6月2日早晨於姊姊家中驟然離世,享壽61歲。各界悲痛尚未平息,一場涉及音樂版權與遺產的家族風暴已引爆。黃大煒的兩位胞姊日前透過律師發布聲明,宣稱她們為黃大煒的「全體繼承人」,並全面收回演藝窗口與社群管理權;此舉引發與黃大煒相伴超過31年的女友兼經紀人 Vicky(趙瑞芳)強烈不滿,痛斥律師聲明違法,揚言正式提告。

黃大煒的兩位胞姊 Consulina Wong 與 Joann Wong,日前委託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陳鎮宏律師發表辭世聲明。聲明中強硬指出,兩位胞姊依法為黃大煒的「全體繼承人」,後事悉由姊姊全權處理,且黃大煒留下的珍貴音樂資產,將以該律師事務所為「唯一合法授權窗口」。聲明更強調,自黃大煒2025年底返回夏威夷後,除了二位姊姊,「沒有任何人有權代表黃大煒」,擺明將長年打理黃大煒經紀事務的女友 Vicky 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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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Vicky 接受媒體訪問時強烈反彈。她表示,自己與黃大煒相戀相伴31年,2003年她罹患胃癌時黃大煒不離不棄,甚至向她求婚,兩人關係早如同夫妻,過去黃大煒外婆過世時,她也是以「外孫媳」名義印在訃聞上。Vicky坦言,黃大煒搬回夏威夷時兩人曾因姊姊的關係吵架並短暫斷聯,但絕無分手。她憤怒表示,已準備委任黃珊珊律師對陳鎮宏律師提告,痛批家屬方發布的聲明完全違法,自己也將盡快發表正式聲明反擊。

根據台灣《民法》第 1138 條規定,法定繼承人有嚴格的順位限制。在死者無配偶、無子女、父母已逝的情況下,兄弟姊妹便成為法律上的第一順位繼承人。這也是為何黃大煒的胞姊能夠在法律上站穩腳跟,主張自己是「全體繼承人」。

即便 Vicky 與黃大煒感情再深厚、共同生活數十年,但在現行法律規範下,只要「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存活的一方就等同法律上的「陌生人」,不僅沒有法定繼承權,若生前沒有預立遺囑,伴侶往往在面臨喪偶之痛的同時,還必須承受被家屬「依法切割」、甚至無權參與後事、無法繼承共同打拼心血的雙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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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現代伴侶關係走向多元,許多人選擇終身同居而不走入婚姻。法律界呼籲,若選擇不登記結婚,務必提早進行生前財產規劃,透過合法預立遺囑、保險受益人設定或生前贈與等方式,才能在無常來臨時,真正保障摯愛之人的權益,避免留下無解的家族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