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氾濫問題再次造成悲劇,桃園市昨晚發生嫌毒品案件的張姓男子為了躲避警方攔查,在駕車逃竄過程中撞擊行人,不幸造成兩名路人被撞身亡。先前提出研議毒駕犯罪納入鞭刑處罰的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12日)也發聲重申,他始終主張三大方向,毒駕致死最高死刑;查獲毒駕應沒入車輛;加強毒品源頭查緝與管理,同車乘客要連坐。

面對毒駕案件數翻倍暴增。行政院會昨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將毒駕提升為5年以下徒刑、毒駕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毒駕致死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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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則表示,行政院修法只多2年刑責,這真的是嚇阻犯罪,還是在敷衍了事?毒駕問題早已不是個案。面對如此嚴重的問題,行政院所提出的修法版本,僅將毒駕致死刑責從最高10年提高到最高12年。請問,多2年刑期,有任何嚇阻犯罪的作用嗎?

洪孟楷主張,毒駕本身就是違法,吸毒後駕車更是錯上加錯。一旦造成他人死亡,受害家庭承受的是一輩子無法彌補的傷痛。面對這種犯罪,政府不能只是做做樣子,而應該展現更強硬的態度。他始終主張三大方向:一、毒駕致死最高死刑。二、查獲毒駕應沒入車輛。三、加強毒品源頭查緝與管理。同車乘客要連坐。

洪孟楷強調,死刑入法、車輛沒入、源頭打擊,三管齊下,才能真正遏止毒駕。就像《鐵拳教育》裡的金句:「如果用說的有用,那就用說的;如果揍一頓有用,那就揍一頓!」當今天毒駕查獲件數暴增、悲劇一再發生,顯然輕描淡寫的處罰已經不足以嚇阻犯罪。既然罵一頓沒有用,就該拿出讓犯罪者真正害怕的刑責與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