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姓男子與台南某小吃店業者的兒子發生糾紛,因業者兒子四處宣揚曹男酒駕被抓,導致曹男心生不滿,將努氣發洩到小吃店上,惡意在Google地圖留下「有小強、老鼠」等不實負評遭提告,台南地院依犯加重誹謗罪,判處曹姓男子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起訴書指出,曹男與業者兒子因故發生糾紛,心生不滿於去年9月21日透過網際網路在店家Google地圖評論,發布「你們家老鼠很多還有蛇」、「看到有小強地上爬店員不處理」等不實文字,足生損害於店家名譽及社會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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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發現惡意負評後,立刻向警方報案提告。案經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並聲請簡易判決,曹姓男子坦承在Google地圖評論發布相關評論,辯稱因為之前被業者兒子四處傳自己酒駕被抓,只覺得就很單純被開單罰就了事,業者兒子卻對外將這件事情公開,一氣之下才留下攻擊評論。
台南地院審理後指出,曹男因不滿業者兒子,竟牽連不相關的業者,任意在店家Google評論發表不實文字,已損害業者的名譽與社會評價,所為至屬不當。因此法官依犯加重誹謗罪,判處曹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