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今(4)日在院會聽取衛福部報告「菸害防制法修法精進作為」,考量現行《菸害防制法》雖然已針對使用電子煙訂有處罰規定,但對其持有行為尚無明確管理機制,衛福部已將「持有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納入修法,規劃未來除得依法沒入外,並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罰鍰。

衛福部表示,考量現行《菸害防制法》雖已針對使用電子煙行為訂有處罰規定,但對於持有行為尚未有明確管理機制,所以將「持有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納入修法重點,規劃未來除得依法沒入外,並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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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指出,也將同步增訂網際網路業者應建立違法資訊風險管控及自律管理機制,以落實平台的管理責任;為強化供應鏈源頭管理,加重業者責任,正規劃採「使用者行政罰、供應鏈行為刑罰化」的分級處罰架構,研議修法方向,期達嚇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