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靜雯台北1日電)中華職棒今天召開領隊會議,會中決定廢止中職規章第17章第96條俗稱「228洋將條款」的規定。配合各隊作業時間,訂洋將與原球隊議約最終日為1月15日,之後便視為自由球員。

為避免競價惡性挖角,中職規章第17章「外國籍(職)球員管理辦法」第96條「轉隊規定」中明定,「外國籍球員於同一年度中不得轉換球隊,每年球員註冊期限截止時為球團註冊球員者,原球團在次年度2月底前擁有優先議約權。」也就是俗稱的「228洋將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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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出現許多球隊在規定期限前就接觸其他球隊洋將的例子,包括今年季初台鋼雄鷹隊總教練洪一中開訓時說出有接觸布坎南(David Buchanan),引起當時仍有優先議約權的富邦悍將表達不滿。

今天中職領隊會議上決議廢止此條款,會長蔡其昌表示,先前就已發現問題,但聯盟沒有調查權,此次在各隊同意廢止的共識下,做出決議。

蔡其昌表示,配合各隊作業時間,考量年底國外放假,中職球隊也要有作業時間,加上與韓職時程錯開,訂1月15日為洋將與原球團議約最終日,之後便視為自由球員。(編輯:李亨山)11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