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日電)基隆市今年已取締171件毒駕,市警局與基隆監理站合作,今天公布基隆市及新北市汐止、瑞芳、雙溪、平溪、貢寮、萬里及金山區,共7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盼強化嚇阻效果。
基隆市警察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毒駕行為經唾液毒品快篩呈現陽性就會重罰,除涉及刑事責任,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2萬元(機車9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及當場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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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局指出,毒駕行為若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罰12萬元,並吊扣駕照3年,第3次以上逐次加重裁罰無上限;拒測者直接重處18萬元罰鍰,當場扣車並吊銷駕照。
市警局表示,今年截至昨天為止,警方已取締171件(唾液快篩152件、尿液檢驗19件)毒駕,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更嚴重威脅用路人及公眾安全,形同不定時炸彈,將持續加強取締,並與監理站合作,依法定期公布累犯者資料,盼藉由資訊公開,提升毒駕防制成效。(編輯:陳仁華)11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