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租金補貼經費分攤議題,國土管理署今(30)日表示,協助租屋民眾減輕居住負擔、照顧青年及弱勢家庭,一直是政府重要政策目標。基於財政權責相符原則,規劃自2027年度起,回復過去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機制。
國土署指出,在2021年以前,租金補貼即採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經費模式,部分地方政府更額外加碼補助,提高照顧力度,且自2025年起,租金補貼資格即由地方政府審查。2022年至2026年間,考量國家整體經濟良好及財政相對充裕,租金補貼改由中央全額負擔,協助更多民眾減輕租屋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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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近年《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中央可統籌運用財源減少,地方政府可支配財源相對增加。國土署表示,基於財政權責相符原則,所以規劃自2027年度起,回復過去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機制,依各縣市財力分級,由地方分攤1至4成經費,延續中央與地方協力合作、共同照顧租屋民眾的政策方向。
目前全國租金補貼核定戶數約85萬戶,其中台中市19萬戶、新北市13萬戶、桃園市及高雄市各10萬餘戶為前幾大受益都市。國土署表示,租金補貼已成為青年、新婚家庭及弱勢族群的重要支持措施,目前全國租補中青年族群約48萬戶、佔比6成,經濟或社會弱勢補貼戶為31.3萬戶、佔比3成,反映出地方與中央共同投入的重要成果。
國土署強調,租金補貼政策的核心目標始終是減輕民眾居住負擔,中央與地方並非對立關係,而是共同照顧租屋族的重要夥伴。租金補貼推動多年來,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讓更多有需要的民眾獲得支持,未來也盼中央與地方持續攜手,共同照顧租屋族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