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基金會指控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違反財政紀錄,日前公開蕭與台商韓螢煥手捧現金照作為證據,但蕭表示,該筆金額為台商私下捐給馬英九「個人」,後續也由馬指示做為基金會公用。但馬英九基金會今(27日)發出聲明稿表示,馬英九並不知道有這筆捐款,且廉潔自持的馬英九居然會指示這筆捐款,蕭可以不用入帳?
對於該張照片。馬英九基金會說明,2024年2月4日,基金會舉辦台商春節餐會,特地邀請各界台商、政界人士與會。當天,馬英九上台感謝台商,並邀請所有到場台商合影。經基金會查證,台商韓螢煥當次餐會或當年度並未捐款;且經查證2023年、2024年所有捐款,均有依法入基金會帳戶,有明細可證。
現正最夯:遭聲請輔助宣告 律師直言:馬英九「這些行為」恐讓馬家人敗訴
馬英九基金會表示,針對外界捐款給基金會,如果捐款人不願意身分曝光,可合法以「無名氏」、「匿名」或「善心人士」的方式,捐款入帳,捐款數額也依法沒有上限。
馬英九基金會指責,依據蕭旭岑表示,蕭和韓螢煥2023年10月手捧現金的合照,是對方要求照片中這筆捐款不願意入帳,是要捐給馬英九個人,且馬英九指示「公辦公用」。然而,馬英九並不知道有這筆捐款;退萬步言,如果馬英九有指示這筆捐款是作為公用,身為執行長的蕭旭岑就有責任依法將捐款入帳基金會公開的捐款帳戶,只是可以不曝光捐款人的身份,否則,蕭就是失職違法,而該筆款項也將無法稽核。
馬英九基金會更質問,按照蕭旭岑的意思,就是指身為前法務部長、最強調依法行政、廉潔自持的馬英九,居然會在2023年同意並指示這筆捐款蕭可以不用入帳?不用受到會計師的稽核?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馬英九從政數十年以來的作風跟標準是如何?蕭旭岑這樣的說法是否可接受檢驗?是否能取信於人?社會自有公評!不是一句「他忘記了」就可以蒙混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