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5月23日登場。對此,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沈伯洋今(21)日呼籲要推動「一縣市一適應運動場地」,以回應身心障礙者、高齡者、慢性病者及復健後民眾的日常運動需求。台灣障礙青年協會理事梁惠芯提到,該政策要注意2件事,包括「無障礙可及性」,也就是障礙者到場館的交通問題等,以及「教育與支持系統」,要讓第一線線工作人員,進行更完整的教育訓練。

 

當前熱搜:楊寶楨被迫退黨參選、周曉芸卻被徵召空降!詹凌瑀:非黃國昌族類只能走人

張雅琳、 沈伯洋今上午舉辦「高齡、身障人口屢創新高,呼籲運動部推動『一縣市一適應運動場地』」記者會。與會人士包括台師大特殊教育學系教授姜義村、台灣足球發展協會理事長石明謹、輪椅夢公園執行長陳國嘉、台灣障礙青年協會理事梁惠芯、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

張雅琳表示,她認為最大的問題是,台灣有許多場地,但很多身心障礙使用者、高齡者都不便使用。她呼籲,運動部在去年成立並設立適應運動司後,應全面盤點全國適應運動資源,推動「一縣市一適應運動場地」計畫,讓適應運動從零星示範走向制度化與普及化;並強調,真正的運動平權,是每一個人,即使受傷、老去、生病之後,仍然有運動的機會。

沈伯洋指出,他認為一縣市一適應運動場地很重要,並且要符合「真善美」。他說明,所謂的「真」,就是要符合大家的需求;所謂的「善」,指的就是人權的保障;所謂的「美」,則是一定要達到「真」與「善」以後,這種均衡的態勢才叫做美。他提出,推動適應運動場地勢必會有過渡期,可以參考部分國家的作法,在過渡階段導入移動式運動服務,透過行動車輛進入不同社區,搭配教練陪伴,在不同時段提供適應運動支持。

全站首選:沈伯洋越曝光越難抹黑?律師分析:藍營兩年塑造的人設正在崩塌

姜義村表示,當前運動平權政策的核心問題,不僅在於資源配置,更在於其背後隱含的價值結構。他說,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但運動環境與制度設計仍深受「健全主義」影響,將具備完整體能與行動能力者視為常態,致使身心障礙者、高齡者與功能退化者在公共空間中長期被忽略或排除。他建議政府推動一縣市至少一處友善運動場館,全面導入通用設計與無障礙服務思維,使不同能力與身體狀態者皆能安全且有尊嚴地參與運動。

陳國嘉指出,全球超過75%人口處於「亞健康」狀態,我國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人口比例也已超過25%,顯示運動不應只是少數健康者的權利,而應成為全民健康基礎的公共服務。他說,台灣多數縣市仍缺乏真正具備「多元適應運動」功能的場館,呼籲政府推動「一縣市一多元適應運動場館」,讓適應運動從場館延伸到社區據點,在各地真正落實。 

梁惠芯表示,「一縣市一適應運動場地」的政策應該要注意2件事情。她說明,第一,「無障礙可及性」,不能只有場館無障礙,更要思考障礙者能不能真正抵達場館,對許多障礙青年來說,每一次出門、移動、進入場館,都需要付出很高的時間與心理成本;第二,教育與支持系統,希望各大場館團隊與第一線工作人員,進行更完整的教育訓練,不要因為不了解,就採取「一律禁止」的消極措施。她期待,未來的適應運動政策,不只是有場館而已,而是真正讓每一位障礙青年,都能安心運動、平等參與社會。 

劉于濟指出,許多身心障礙者、高齡者並非不想運動,而是缺乏適合且可到達的運動空間。他強調,適應運動不應是將身心障礙者隔離在另一個空間,而是讓障礙者能和所有人一起在同一個運動場域中自然運動、交流與生活,這才是真正的運動平權。

石明謹表示,「一縣市一適應運動場地」有個問題是,各縣市主管機關不同,有的歸社會局的,有的歸衛生局,也有歸體育處或運動局。他認為,適應體育司是一個全新的單位,國家政策應該要有個統一的方向與指引,這對於後續的推動是非常重要的事。

行無礙協會總幹事許朝富透過書面表示,在過去實際參與輪椅羽球運動後,發現適切的運動能對身障者的體力耐力能增強,更增進身障者的社會參與,但身障者在各縣市仍難有適合的場地能前往,故適應運動是運動平權的基本。因此,協會呼籲政府應保證身障者運動權,政策支持與加速推展「一縣市一多元適應運動場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