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一名從事載客旅遊的陳姓男子,日前收到一張彰化縣警局開出的超速罰單,仔細一看卻發現離譜情況,舉證照片的違規時間竟是2024年,而通知單上的違規日期卻是2026年,隨即PO網驚呼照片穿越2年,彰化縣警局田中警分局今日指出,該罰單為該分局源泉派出所開出,已致電車主致歉,並行文所轄監理站撤銷該罰單。
陳姓男子在臉書「超速40速限就扣牌自救會」發文指出,「台灣的警政機關居然是這樣幹事情的(拿2年前的照片誤植現在時間) 如果你沒有仔細看~去繳了 就變成冤大頭」,並強調罰單違規日期今年5月10日上午9點,當時自己在家睡覺根本沒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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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也紛紛留言「這是穿越時空的罰單」、「機器設定時間出包」、「如果不仔細看,真的會傻傻繳費」。對此田中警分局指出,經查為該分局源泉派出所員警於5月10日執行巡邏勤務,於上記時、地至交通易肇事路段執行取締超速勤務,於執行後將測速槍內記憶卡取出插入電腦讀取資料執行違規告發作業時,誤讀電腦內的同月日之舊資料,造成舉發錯誤情事。
田中警分局已致電車主致歉,行文所轄監理站撤銷該罰單,並強調為防範類似情事再發生,已全面檢視所屬單位自動照相設備內記憶卡,並將舊資料刪除,落實審核機制,仔細核對舉發單日期、車號、地點是否與採證相片相符,加強宣導同仁遵守逕行舉發交通違規注意事項規定,避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