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涉嫌在溪畔操作噴火裝置,被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非法持有非制式獵槍等罪嫌,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專案小組今日擴大追查影片拍攝、出資等相關人員,攝影師「佑子」江男、幕後出資者「秋偉」邱男被約談,檢方訊問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均諭令2萬交保並限制住居。
專案小組擴大搜查,發現綽號「佑子」的江姓男子全程拍攝該支烈焰籠罩河堤的影片,而「秋偉」邱男則是拳願娛樂創辦人,被指是出資2萬5000元拍片費的幕後金主,邱男擁有影片的審查決策權,負責決定後製、剪輯、上字幕與警語,並敲定發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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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在扣押的關鍵物證中發現,邱男與孫安佐之間早已簽署了相關的網路影片企劃合作合約,而負責掌鏡的攝影師「佑子」,也是由邱男牽線並找來加入團隊協助拍攝,檢方認定,邱男與江男對於孫安佐持有並使用危險噴火槍的行為具有主觀上的知情與客觀上的協助,因此今日複訊後,正式將兩人都改列為本案的共同被告。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將2人均列為被告,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下午4時許分別諭令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