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的獨生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涉嫌在溪畔操作噴火裝置,引發社會恐慌,遭警方搜索拘提,士林地院昨日認定孫安佐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可能性,裁定羈押禁見。「巴毛律師」陳宇安指出,孫安佐的案件實在太難主張有其情可憫的狀況,只能祈禱搜到那些槍械沒有殺傷力,不然重判幾年的可能性真的不小。
「巴毛律師」陳宇安發文指出,孫安佐現在最該怕的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自己僅處理過兩件槍砲案件,一個是做爆裂物想去炸魚,一個是異想天開去販賣槍枝,最後因自首或是未遂,再加上刑法第59條所謂「其情可憫」的減刑要件,最後一個判9個月、一個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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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宇安點出,由於孫安佐過往在國內外早已劣跡斑斑,想在法庭上打出「情堪憫恕」這張悲情牌,難度簡直登天。陳宇安直言,孫安佐現在的處境堪憂,唯一能指望的保命符,就是祈禱警方在他家搜出的那些槍械通通「沒有殺傷力」,若是鑑定具備殺傷力,缺乏減刑條件下,重判入獄幾年絕對跑不掉。
孫安佐日前在社群平台分享自製噴火槍,還在河堤點火實測,瞬間噴出數公尺火舌,由於地點鄰近民宅,引發外界擔憂,警方16日拘提孫安佐及其經紀人「重讀天月」陳昱中到案,並在孫安佐住處意外查獲改裝散彈槍及模擬槍等,認定涉犯恐嚇公眾、放火未遂、槍砲等5項罪嫌,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