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18歲高職生向友人借用電動車,在馬路上燒胎、飆車還PO網炫耀,引起網友撻伐,怒轟「這些人太囂張」,南警二分局指出,今日傳喚林姓高中生到案說明,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偵辦,林姓高中生供稱「只是因為一時好玩。」

就讀高中的林姓少年向友人借用改裝電動車,本月10日凌晨在台南市和緯路連接安平的路段飆車,不停催動電門,讓輪胎瞬間揚起大量白煙,並模仿賽車手衝線,濃濃白煙籠罩馬路,讓後方來車只能踩煞車慢速通過,而林姓少年還請朋友錄影並自行配上音樂,囂張上傳社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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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局獲悉後調閱監視器比對循線查獲關係人,並透過其取得少年通訊資料通知到案,調查更發現,該少年得知影片曝光後,還創匿名帳號在留言區對發文網友惡言相向,甚至挑釁要求對方以真實身分出面說明。

警方指出,林姓少年到案時供稱是向朋友借車,燒胎只是因為一時好玩。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第2項予以舉發,駕駛人訊後將依刑法第185條函請地檢署參辦。影片中機車屬於微型電動二輪車,不用駕照、滿14歲就能騎乘,但擅自改裝車輛提高車速上限,最高會面臨54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