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日電)8旬王翁因官司不順、不滿委任洪姓律師未盡力,多次至其事務所外抗議,洪不堪其擾而提告,王翁因拒絕配合調查遭逮送辦。中正一警分局今天說,兩警因違反比例原則從重申誡2次。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下午透過新聞稿說明,轄下忠孝西路派出所張姓、林姓員警於4月27日處理洪姓民眾所報加重誹謗案,現場詢問犯嫌王翁是否願和警方返回派出所接受調查,王翁屢屢拒絕。

現正最夯:外交突圍!總統賴清德訪史瓦帝尼簽聯合公報 宣示台灣有權走向世界

中正一分局說,由於王翁犯行持續中,且洪姓民眾當場提出加重誹謗告訴,所以才以加重誹謗罪現行犯將王翁上銬逮捕,後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逮捕過程中,王翁稱其身體不適需就醫,員警立即陪同就醫,診治後確認其身體無礙。

中正一分局表示,因王翁所犯之罪屬於2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考量案由及其年事已高,無立即危害性;張姓、林姓員警於逮捕過程雖持續勸導王翁配合,但他屢屢不從,員警執勤語氣並無不妥。

現正最夯:中共批「偷渡式外竄」林楚茵:連ATA模式都不懂 讓全世界看笑話

不過,以強制力上銬王翁確實違反「警察人員使用警銬規範」所列比例原則,中正一分局說,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6條規定,從重核予張姓、林姓員警申誡2次。

中正一分局表示,對於員警執行逮捕過程未符比例原則,將深切檢討;為確保執法過程符合法治精神並兼顧當事人權益,持續強化「妥適使用警銬」與「遵守比例原則」的教育訓練,要求員警在維護社會治安的同時,必須嚴守程序正義及恪遵比例原則。(編輯:張銘坤)11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