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日電)鴻海集團土城廠區遭檢調搜索,曾姓處長與錢姓協理涉收受廠商回扣,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分別以200萬及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另曾妻涉洗錢改列被告。

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4月30日前往鴻海土城廠區及相關人住處搜索,帶回曾姓處長、錢姓協理,及曾妻張姓女子等3人偵訊。

檢調查出,曾、錢2人在辦理鴻海全球擴廠計畫期間,涉嫌違背職務收受廠商回扣,金額初估達千萬元,並涉及不實登載與偽造文書等情事。

全案經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今天上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及刑法業務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等罪,諭知曾姓處長以新台幣200萬元、錢姓協理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原列證人的張女,因疑涉協助資金流向,檢方改列洗錢罪被告,訊後請回。

鴻海集團昨天晚間發布重大訊息指出,本案為特定員工涉案,未涉及公司本身,並強調營運正常,對財務與業務無重大影響,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檢調表示,全案仍持續釐清相關金流與責任歸屬,不排除擴大追查。(編輯:李淑華)115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