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民眾近日於臉書社群發文製圖,指高雄市4月18日疑有馬鈴薯食品中毒案件,並有民眾症狀嚴重就醫,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27)日嚴正澄清,強調經查4月18日起迄今並未接獲任何醫療院所及1999通報有疑似馬鈴薯食品中毒案件,此則社群發文為不實訊息,將依法究辦。

衛生局表示,民眾散布不實食安訊息不僅會造成民眾不安,且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規定,散播有關食品安全臉書社群發文製圖,指高雄市4月18日疑有馬鈴薯食品中毒案件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衛生局已將全案移請警察單位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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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提醒民眾,收到相關未經證實食安警報,可先至相關衛生單位官網或官方社群查證,切勿隨意轉傳,以免觸法,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洽食品衛生科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