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社工陳尚潔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日一審判決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部分無罪,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發聲,尊重司法判決,但認為案件不應僅歸責於單一社工,而應檢視整體社會安全網與制度問題,將全力支持陳姓社工上訴到底。

1歲10個月大的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台灣高等法院判處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兒盟陳姓社工3次訪視男童,北檢認為陳姓社工明知異常卻未如實寫訪視紀錄,依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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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今日就剴剴案一審宣判,涉案社工陳尚潔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徒刑,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指出,尊重法院在偽造文書上的一審判決,至於過失致死認定,應是法院認為陳姓社工為「剴剴」被安置的「保證人」,進而作為與「剴剴」被虐死之間的因果論證。

不過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指出,陳姓社工任職的兒福聯盟,與保母之間只是「合作」關係,而非「委託安置」的關係,故指陳姓社工為保證人的論述值得商榷。同時點出法官所知的社工日常實務與事實還是有很大的差距。例如法官在判決書中舉出「台灣兒少保護社區亮點強化方案」,其中的虐待臨床表,還有12項必須遵守的原則,但社工界從來沒有人聽過這個方案。

工會強調,靜待當事人與律師討論是否上訴,但工會立場為全力支持上訴。期望社會大眾有更多時間與空間,做出更細緻的理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