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任內涉嫌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收受500萬元賄款,遭桃園地檢署起訴。桃園地方法院14日續審華亞科土地開發案,傳喚關鍵證人廖力廷出庭接受交互詰問。鄭文燦的辯護律師認為,廖力廷在詰問下坦承,偵查期間受藥物副作用影響導致「記憶混淆」、「時序紊亂」,對於起訴書中多項關鍵指控「是出自自己的臆測」或「記錯了」。廖力廷多次語塞、無法自圓其說的表現,讓檢方的指控基礎顯現出嚴重動搖。

根據上報報導,鄭文燦的辯護律師披露,廖力廷在庭上自爆,偵查階段接受訊問時因服用藥物產生副作用導致記憶力混淆不清。因事隔久遠記憶模糊,許多當時的證述竟是依照檢、調提供的資料才勉強「拼湊」而成。針對檢方指控鄭文燦涉嫌收賄以變更土地開發方式,辯護律師今天當庭提示多份桃園市政府內部函文與歷次的會議紀錄。紀錄顯示,不論是鄭文燦本人或是市府公務員,從始至終都堅持「自辦市地重劃」必須取得100%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立場始終一致,從未鬆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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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辯方質疑為何在檢察官詰問時配合指稱「市府推動方向符合期待」,廖力廷在律師提示文件證據後不僅承認鄭文燦始終堅守立場,最後更對自己的前後矛盾證詞僵住,只能尷尬回應:「我無法回答」。而對於關鍵的106年9月7日會議的結論,白紙黑字可見,市府堅持依照「都市計劃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要求華亞重劃會必須取得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才能自辦市地重劃,對於這個結論,廖力廷在庭上改口說對於他們是不利的。由證人詰問看出雙方並沒有合意。

鄭文燦的辯護律師提到,關於外界關注的500萬現金交付情節,廖力廷今天的證述也與起訴書版本有重大出入。廖力廷坦言,當天是在鄭文燦回到官邸前,由其父廖俊松自行將黑色手提袋塞進桌下,自己是「臆測」鄭文燦知道袋內有錢,且他在鄭文燦進入客廳後隨即被支開,完全沒聽到父親與鄭文燦提及土地開發事宜。廖力廷的說法意外與鄭文燦始終主張「遭廖俊松丟包、當晚未談及開發案」的辯詞不謀而合。

鄭文燦的辯護律師指出,廖力廷曾於偵查末期指控鄭文燦退還1100萬元,其中含500萬賄款與600萬政治獻金,廖力廷並聲稱是因為看到「行動蒐證畫面」才回憶起來。然而,當辯護律師告知卷內根本沒有所謂「107年8月13日行動蒐證畫面」時,廖力廷竟當場改口直呼:「那我應該記錯了」。此外,針對檢方指控鄭文燦因得知遭監聽而改變立場採「全區區段徵收」,廖力廷今日亦清楚表示,這完全是「自己推測與監聽有關」,根本沒有任何證據可以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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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的辯護律師續指 ,今天交互詰問完成後,儘管主詰問的檢察官過程一再鼓勵廖力廷回答得很好,但廖力廷面對辯方律師的反詰問,在在顯示對都市計畫專業流程的生疏、對關鍵情節的「臆測」以及對證詞真實性的動搖,已成為庭訊焦點。審判長於交互詰問過程中強調,檢察官至今都尚未說明本案期約的時間跟期約的具體內容為何,對於是否符合法律構成要件也會是一大重點。法界人士觀察,廖力廷身為本案關鍵證人,其證詞的可信度在今日庭訊後已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