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弊案,一審遭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方法院10日公開完整判決書。律師廖國翔表示,判決書揭露了柯文哲私下向企業主、支持者「小草」要錢的具體手法,柯文哲長期「裝窮」,藉此吸引小草及企業主贊助,但這套招式並非對所有人都奏效,其中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便一眼看穿這套「裝窮」套路,最終隨便打發柯文哲。

廖國翔在臉書粉專「TaiwanDreamer」發文寫道,柯文哲最常用的招式就是「裝窮」,在投票前一天還要支持者一人捐200元把「韭菜割好割滿」,但後來發現,當時政治獻金專戶裡面根本還有6000多萬,這還不包括洗去木可公司的3000多萬及進入柯文哲帳戶的450萬,柯文哲與民眾黨的募款手段在證人證詞中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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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關於「以木可公司侵占KP小物募款所得」段落提到,木可網路商店在宣傳網頁明載「捐款」、「選舉終究需要很多錢」等文字。此外,多位證人證實了這套募款邏輯,證人周俊吉供稱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曾在飯局訴苦聲稱「民眾黨很窮、希望大家幫幫忙」。

證人周王美文也證稱邱佩琳曾兩三次提及「民眾黨很辛苦」。更具體的手法出現在柯文哲本人身上,證人謝明珠在偵查中證述,柯文哲親口告訴她「當黨主席有職務捐150萬元,但他沒有錢」,希望謝幫忙募款,謝明珠隨後以此為由向東森總經理徐瑞勇尋求幫忙,指稱「柯文哲很可憐,都沒有錢」。

廖國翔指,甚至連投資網路自媒體案,證人邱復生也證稱是因為「柯文哲也沒錢」,才利用網路政黨來宣傳。然而,這些裝窮手段在黃崇仁面前卻碰了釘子。判決書記載,黃崇仁在偵查中證實,當柯文哲提及「民眾黨辦公室之後要搬到台玻大樓」時,他便認定這是暗示需要經費,因為「眾所周知,柯文哲很會裝民眾黨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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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國翔續指,黃崇仁還說,柯文哲向他說民眾黨辦公室之後要搬到台玻大樓這些話「一定就是希望我贊助他們辦公室相關經費的意思。」看來裡面只有黃崇仁最聰明,知道柯文哲是在裝窮,後來隨便打發,沒被柯文哲騙到錢。廖國翔直呼:「難怪大家說相信黃董,年底就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