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9)日通過環境部擬具的「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及「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法案名稱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說,環境部此次推動「環境雙法」修正,一方面為遏止廢棄物非法棄置,一方面可同時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從產業、環境及社會等多面向整體推動。而環境部長彭啓明則說,台灣循環經濟的產業年產值已高達約1688億元,但循環經濟必須建立在「經濟誘因」上,產業才有動力持續發展推動綠色產品。

彭啓明說,資源循環雙法修正歷經5年推動,終於在行政院會通過,這是一部具有指標意義的進步法案,讓台灣與國際接軌,無論是美國、日本,尤其是歐洲,特別是歐盟,皆已朝循環經濟的方向發展,此次立法也對齊歐洲的標準,未來台灣在國際市場將更具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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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啓明提及,根據最新統計,台灣循環經濟產業年產值已達約1688億元,從業人數超過10萬人,且每年持續成長9%,未來隨著法案通過,將可以進一步帶動產業升級,不僅可提升資源利用效率,也有助解決長期以來的廢棄物處理問題。

彭啟明進一步解釋,過去我們都將廢棄物視為「需要處理的負擔」,因此設立回收基金等制度;但未來應該轉換觀念,將廢棄物視為「可以再利用的資源」,盡可能在最後一刻之前完成循環利用。舉例來說,一個日常使用的水杯,目前多半在損壞後即被丟棄,但未來可透過「綠色設計」的概念,從源頭改善產品設計,並建立完整的產品資訊,例如透過「數位產品護照」,讓使用者了解材質來源。

彭啓明說,未來也會強化「維修權」,讓產品壞掉後有修復的機制,而非直接丟棄,同時導入「生產者責任」,要求製造端負起回收責任,建立完整的回收體系。政府也將透過綠色採購機制,優先採用符合循環經濟原則的產品,帶動市場需求,讓綠色產品逐步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