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選戰逼近,選舉規則恐出現重大變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周將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外界關注焦點之一,正是是否放寬「受緩刑宣告者不得參選」的限制。據了解,國民黨團已在上周內部會議中討論加速修法,盼降低司法因素對參選資格的影響,避免影響年底選情。

此次修法引發討論的核心,在於選罷法第 26 條。現行規定於 2023 年增訂,明文限制緩刑期間不得參選。不過,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與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不約而同提出相同版本,主張新增條文,將「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意味著即便被判緩刑,仍可保有參選資格。民眾黨團則進一步主張,連「易科罰金」者也應納入排除限制,放寬參選門檻。

全站首選:伊朗擊落美軍戰機! 「祭200萬懸賞追捕飛行員」美特種部隊救出1人

國民黨內政委員會召委廖先翔表示,年底選舉將至,無論規則是否調整,都應儘速定案,「要給每個人一個明確答案」。他也強調,既然朝野立委皆提出相似版本,顯示已有一定共識,應加快審議,讓選舉回歸本質,而非受制度掣肘。

回顧過往案例,2024 年立委選舉期間,國民黨台南市議員王家貞因偽造文書案遭判緩刑 2 年,最終喪失參選資格,對手民進黨立委林俊憲順利連任。此例也被視為此次修法的重要背景之一。

此外,近期多起政治人物涉案情況,也讓修法爭議升溫。包括國民黨立委、屏東縣長參選人蘇清泉涉及醫院火警案,目前仍在偵辦中;無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則因助理費案,二審被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案件已上訴。另一方面,去年國會衝突案中,朝野多名立委遭起訴,其中陳玉珍與謝龍介涉及傷害罪,也被外界點名恐受現行法規影響參選資格。

當前熱搜:陳佩琪抱怨「為何只有木可算政治獻金?」 蔡英文辦公室3大重點說明

對於修法動機,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質疑,相關提案形同「為特定人開後門」。陳玉珍則反駁指出,緩起訴本就不影響參選資格,且若連可易科罰金的案件都不限制,較輕的緩刑反而被禁止,顯然不符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