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19日正式起訴美超微(Supermicro)董事廖益賢、台灣區高階主管張瑞滄及承包商孫廷偉,指控三人共謀規避出口管制,將搭載輝達(NVIDIA)高階 AI 晶片的伺服器非法輸往中國。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以下簡稱「經民連」)今(31)日再度召開記者會,除了揭露走私的高階晶片已確認流入中國「國防七子」哈爾濱工業大學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承瀚更引用最新外電與報導警告,美國已計劃將台灣列入「晶片 301 調查」,要求台灣堵住 AI 伺服器組裝廠的走私漏洞。對此,經民連怒批經濟部國貿署四任局長「護航老長官」,遲遲不將中國列為出口管制地區,導致資敵行為在台竟無刑責。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承瀚指出,美超微案自 19 日起訴以來,已有三項重大新發展。3 月 25 日美超微股東正式提告,指控執行長梁見後等人隱匿對中銷售依賴,涉嫌證券詐欺。路透社 27 日也證實,與解放軍密切的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發導彈衛星)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均已透過走私渠道購入搭載輝達 A100 晶片的美超微電腦系統。同日《天下雜誌》報導,美國情報系統掌握台灣組裝廠透過香港向中走私,計劃在晶片 301 調查中納入此議題,要求台灣配合加強管制AI晶片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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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高鉦詠指出,台灣《貿易法》第 27 條對「管制地區」才有刑責(5 年以下),但對於「非管制地區」僅適用行政罰鍰(6 萬至 300 萬元)。目前經濟部公告的管制地區包含北韓、伊朗、俄羅斯等,卻偏偏排除「中國」。
高鉦詠強調,即便晶片用於軍事武器,檢察官仍須證明被告「明知」且「確實用於軍事」,在實務上極難定罪。而出口「管制地區」並非法律決定,而是由主管機關公告決定。他指出,經濟部歷年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公文文號均為「經貿字第OOOO號」,意即以經濟部名義發出國貿局(署)長決行公文。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便指出,2002 年陳水扁政府曾將中國列入管制,卻在 2012 年由當時的國貿局長卓士昭為了服貿協議,發布行政命令鬆綁,將中國移出管制地區,僅象徵性留下 12 項設備。但在 2016 年政黨輪替後的四位局長:楊珍妮、陳正祺、江文若、劉威廉。他質問,「對於老局長卓士昭錯誤政策所形成的對中國出口管制漏洞,為何遲遲不加以填補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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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中強具體提出三大質疑:你們認為,沒有刑事處罰,光靠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行政罰鍰,就足以嚇阻廠商將高階晶片違法走私至中國嗎?放任台積電晶片被轉賣協助解放軍製造飛彈瞄準台灣,「對得起納稅人的薪水與良心嗎」?不更正是因為卓士昭是老長官,還是因為深受「兩岸共同市場」願景影響?「國貿幫」既定政策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