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等弊案,台北地方法院26日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判處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堅稱,柯文哲「清清白白」,民眾黨絕對不會屈服於政治脅迫。29日還號召支持者集結上凱道「討公道」,聲援涉貪遭判刑的柯文哲,作家苦苓隨即透過臉書發列出5點柯文哲有罪懶人包。
苦苓在臉書發文寫道:「1.為什麼210萬政治獻金成立貪污罪?因為朱亞虎簡訊『小沈十分小氣的捐了210萬』,李文宗回覆『市長和我都心存感激』,對價關係成立。2.為什麼晶華城840%容積率成立圖利罪?因為560%的容積率官司,市政府已經勝訴了,卻還指示都審會研議另外再多給20%,並由市長蓋章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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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苓續指:「3.為什麼肖像授權費成立侵佔罪?因為柯文哲把肖像權賣給木可公司,公司再以1500萬賣給競選總部,並匯了450萬到柯文哲的私人帳戶。4.為什麼賣柯文哲的競選小物也成立侵佔罪?因為別人賣小物募的款都是進入競選總部,專款專用;柯文哲的選舉小物『募款』卻進入私人所屬的木可公司,且大多數不知去向。」
苦苓續指:「5.為什麼柯文哲對眾望基金會成立背信罪?因為基金會成立有其登記的目的,未經董事會同意就拿錢去發民眾黨黨工的薪水,當然是背信。(柯文哲自己也說過:成立基金會就是為了搞錢)」,苦苓直言:「以上柯文哲『蓋棺論定』,大葱也好小草也罷,都不要再靠北靠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