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入京華城違法容積獎勵等4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6735萬;收賄部分,法官未採用「小沈1500」、而是以人頭政治獻金210萬。曾有國民黨第一狀師之稱的前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分析,圖利金額又涉及到100億以上,不太可能會輕判,就算單純圖利可能也要15年,判17年可以理解,曾在台北市府服務過很難想像,廠商都敗訴了,還會有政府機關去研議廠商的主張,京華城案不是都市更新案件、也沒有法律規定可以比照,卻準用20%容積,他直呼:「我擔任過法規會主委,柯市府作為站不住腳」。

根據台北地院判決書,公益侵占罪部分,柯文哲從支持者的捐款中,有6735萬元並未申報進入柯文哲個人或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專戶,其中有600萬去向不明,有450萬元明確進入了柯文哲的私人帳戶。另外,柯文哲違法圖利威京集團並收受賄賂,以政治獻金名義及人頭方式收受210萬前金,4案加總被判刑17年。對此,郝市府時期法規會主委、曾有藍營第一狀師之稱的葉慶元26日在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表示,本案如果認定有收賄、圖利金額又涉及到100億以上,不太可能會輕判,就算單純圖利可能也要15年,最後判17年,還可以理解。

當前熱搜:金大鈞觀點》國民黨的道德勇氣 不如一個小平哥、更對不起郝龍斌

葉慶元提到,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任內京華城容積是392%,是柯文哲市府先放到560%,這涉及到210萬分7人、1人30萬政治獻金對價性部分,調到560%後,還涉及威京集團打行政訴訟,說當初捐地30%容積應多少,全部都敗訴,之後柯文哲卻說要按照威京集團敗訴的立場研究,最後都委會就通過。葉慶元坦言:「我們在公務機關服務過,尤其台北市政府,其實很難想像,廠商都敗訴了、法院認為主張不合理,不可能還有政府機關會去研究,要照廠商的主張給你容積」。依法行政不是只有法條,還有法院判決。

葉慶元指出,北市都委會時任執行秘書邵琇珮為何最後要認罪?她說在長官壓力下配合,看到她緩刑很心痛,邵琇珮是很優秀的公務員。到後面更誇張,今天是在非都市更新的案件說準用《都市更新條例》再給20%獎勵容積,法律人都應該知道,所謂準用,法律有規定a不是b,但這情況下a可以比照b的法律規定辦理,這要有法律明文規定才可以,本案不是都市更新案件,也沒有法律規定可以比照,結果卻準用給了20%的容積,這涉及的利益就超過100億。如果沒有拿到任何好處,為什麼副市長彭振聲主導都委會,邵琇珮這些都委會同仁要做法令研究,最後配合威京集團調整容積?

葉慶元續指,最後法院認定,柯文哲就是有收賄,做了對威京集團有利的處理。在法律上,他擔任過法規會主委,他覺得柯市府的作為是站不住腳。至於1500部份,葉慶元認為,這本來是一個點,很多人會說這是excel pay,早年大家記帳都有紙本,但近年詐騙集團有基本科技程度,很多就會用excel記帳,在excel裡面如果有相關金額計載,本來就可以作為犯罪證據,就他理解「1500部分上下所有相關金額計載,都有找到人證實這確實是捐錢,若要說這是時間、不是金額,其實有點牽強,當然法官認為這不構成犯罪,就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