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昨(26日)一審遭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熊大律師陳君瑋於政論節目「新台派上線」分析指出,檢察官求刑與法院判決本就存在落差,一審判決未必是最終結果,後續二審仍可能出現變數。

陳君瑋表示,一般而言,檢察官起訴求刑通常較高,法院判決則會有所折減,「檢察官起訴一定是比較重,然後法院一定會打個折」,因此以21年求刑推算,打八折約落在17年左右,「大概是這個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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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本案法官針對「明確的210萬元」部分直接判刑,並處以17年重刑;至於「1500萬元」部分,因屬「審判外不利於己之書面陳述」,也就是所謂的傳聞證據,因此未納入判刑範圍。

不過陳君瑋強調,「沒有判刑不代表沒有事」,檢方已表明將提起上訴,後續仍可能在二審重新審理。他說明,在刑事訴訟制度下採「覆審制」,二審將重新檢視所有證據與事實,「不是只有直接證據,間接證據也有可能成為證據」。

陳君瑋進一步指出,二審並非僅就一審內容進行補充,而是「全部重來」,包括已判有罪的部分,以及一審未認定的部分,均可能重新調查與認定。他直言,「我不覺得17已經到頂,我反而覺得17它只是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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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陳君瑋也認為,一審判決在量刑上「相對是手下留情」。他舉例指出,背信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實際判刑為2年6個月;公益侵佔罪法定刑為1至7年,實際判刑為3年6個月,均約落在法定刑的一半左右。

針對外界關注柯文哲是否仍具參選總統資格,陳君瑋表示,一審判決超過10年確實會影響參選,但若二審出現無罪判決,「萬一、萬一,我說很小機率」,仍可能產生不同法律結果,相關議題仍待後續審理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