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直言,柯文哲就是法院認定的貪污犯,若要繼續控訴「司法不公」,就不要上訴,17 年關好關滿。

「從今天開始可以大聲說,柯文哲就是法院認定的貪污犯」張育萌發文提及,柯文哲遭檢方求處28年半,法院判處17 年、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一審就是貪污犯,現在就算上訴,也會被「排黑條款」規定不能選 2028 年總統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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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天判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檢方求處3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張育萌說,除了柯文哲外,被判最重的就是應曉薇,檢方求處 16 年半,判15年半,跟求刑幾乎一樣。另,;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求處3年,現在用圖利罪判2年,緩刑3年。

張育萌呼籲柯文哲,如果要繼續妖言惑眾,整天控訴「司法不公」,就不要上訴,「17年關好關滿,出來再好好當更生人。」